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今(20)日召開委員會,決議將婦聯會387億元資產,命其30天內移轉國有。黨產會主委林峯正表示,命其移轉國有之財產,包括婦聯會存在銀行的375億元現金存款,婦聯會前主委辜嚴倬雲任內投資之6億元台泥股票,以及婦聯會名下6億元不動產。
不過,黨產會今天決議移轉財產當中,排除了一筆婦聯會創辦人宋美齡,在國府撤退來台以前,以「新生活運動」婦女指導委員會主委身份,所募集之2.4億元存款,該筆存款在戒嚴時期,一直存放在美國加州廣州銀行,和婦聯會在台募集之勞軍捐分開設帳,由於不屬於勞軍捐範疇,黨產會同意婦聯會得保留2.4億元存款。
林峯正表示,黨產會在去年2月1日認定婦聯會為國民黨附隨組織,經過一年調查比對,傳訊婦聯會相關證人,並查閱婦聯會留存檔案,終於在今日決議,婦聯會所有財產,屬於不當取得財產,黨產會今日通過行政處分後,預計在傍晚以前將行政處分送達婦聯會,依據《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婦聯會應於處分書送達30日內,將387億元財產移轉為國有。
婦聯會387億元資產 30天內移轉國有
林峯正表示,上述387億元財產,包括375億元現金,目前存放在中國信託等銀行,台泥股票現值超過6億元,另外,還有市價6億元左右不動產。
由於,婦聯會在黨產會調查勞軍捐期間,疑似在辜嚴倬雲與女兒辜懷群指示下,將婦聯會帳冊等相關資料,送到台泥集團的大樓內部銷毀;黨產會為此也對辜嚴倬雲、辜懷群等人提起訴訟。林峯正表示,相關資料的銷毀,的確對黨產會調查過程產生很大困擾,「幸好我們還有相關檔案,包括婦聯會同仁,留存在電腦內統計資料」,黨產會根據上述資料,對婦聯會做出387億元財產命其移轉國有的處分。
不過,黨產會在這次行政處分,並沒有對婦聯會趕盡殺絕,針對婦聯會在聽證會時,提出相關事證,證明婦聯會在1950年在台成立以前,宋美齡曾經在美國進行募款,婦聯會主委雷倩當時出具廣東銀行開辦手寫記錄,婦聯會原本在美國廣東銀行存有一筆1500萬美元的存款,這一筆錢係宋美齡在大陸時代,由愛國民眾與基督教教友所捐款,國府遷台後,該筆存款由衛理公會處理。1974年,宋美齡並且指示從美國廣東銀行匯款524萬美元,交付給振興醫院作為醫院開辦費用。
針對婦聯會的主張,黨產會最後同意,該筆資產與來台後的勞軍捐無關,因此不在命其移轉國有之列。
「獨立設帳 與勞軍捐沒有關係」
林峯正表示,「這一筆比較特別的錢,黨產會依據婦聯會記載,並且約詢會計人員,證實這一筆錢是國民黨政府在中國時期,蔣宋美齡女士領導『新生活運動』婦女指導委員會,所募款項」,不過這一筆錢,在國府來台後,並沒有匯到台灣,一直長期存放在美國加州廣州銀行,後來才存到中信銀紐約銀行。
林峯正表示,之所以轉到中信銀紐約分行,主要係當時廣東銀行傳出經營危機,近年這一筆錢轉回國內,存在台銀與合庫,由於該筆錢係獨立設帳,與勞軍捐沒有關係,一共2.4億元,因此黨產會決議,這一筆錢不再移轉國有,婦聯會得自由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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