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又被擋道!近日台中一名病危幼童,搭救護車北上急救,未料,救護車行經國道一號時,竟遭一輛轎車駕駛擋住去路,儘管救護車不斷鳴笛、廣播,駕駛仍不願讓道,幼童家長憤而拍下影片PO網,畫面曝光引發眾怒。事後,國道公路警方已依法對駕駛開罰、吊銷駕照。
家長表示,本月11日上午11時許,孩子病危要從台中轉院到台北榮總,搭乘重症加護的救護車北上,沒想到,當救護車走內線車道行經國道一號竹北至湖口路段時,前方卻被一輛福特轎車擋道。
當時救護車曾數次鳴笛、廣播要求駕駛讓道,但駕駛仍不為所動、緩慢前進,讓在車上的家長相當心急「完全沒要讓路的意思,真的是很讓人生氣!」眼見駕駛不願讓道,救護車只得只得自行切換車道,繼續趕赴台北。
最後幼童雖有順利抵達北榮,但駕駛惡劣行徑讓家長相當氣憤,拍下45秒左右的畫面上傳至網路,打算檢舉該名駕駛,影片畫面也引起眾多網友憤怒,要求懲治駕駛,但也有網友好奇為何救護車不能行駛路肩或變換車道?
對此,有擔任救護車駕駛的網友說明,路肩路況差且與原道路有高低落差、車道狹窄又有護欄,若高速行駛的情況下,稍有偏差就會翻車,非必要情況不開,若真要開路肩就得減速;救護車上設備儀器多,且若車上正在進行急救,變換車道恐會導致儀器傾倒毀損、增加救護車事故風險。
擋道影片曝光後,國道公路警方12日表示,已透過網巡聯繫幼童家長,確認影片內容無誤後,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向駕駛開罰新台幣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駕照。警方提醒,駕駛人行駛時若遇上救護車,應立即讓道避免受罰。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1項規定,若駕駛聽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不立即讓道,卻跟在車輛後急駛,或駛過在救火時放置於路上之消防水帶,可依法向駕駛處新台幣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駕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