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7月1日,我正式到財訊雜誌上班,這個決定改變了一生命運!最大的抉擇是當時財訊雜誌的總編輯林健煉與孫文雄社長請我在天廚吃了一個中飯,大家相談甚歡,我決定到財訊雜誌當採訪主任!
我的新聞工作由此開始!一般人進入媒體工作都從記者開始,我是一開始就當採訪主任,只是那時的財訊都是校長兼撞鐘,整個雜誌社沒有幾個人。
林健煉先生是帶我入門的師傅,我記得剛進財訊時,他改我的稿子,有紅色的筆,綠色的筆,字字戡酌,給我很大的啓發⋯⋯只是他在財訊時間很短,他到自由時報當副社長,財訊雜誌的擔子就落在我身上。
我不到30歲就承擔所有編務,那時候有一句名言:「要害一個人,就叫那個人辦雜誌!」當年我父親聽到我去雜誌社上班差點昏倒。如今歲月攸攸,一轉眼已過了將近35年,感謝林健煉兄帶我入門,因為有您,才有今天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