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議員蔣月惠昨(21)日接獲屏東縣府的公文,她所成立的羅騰園肢體殘障服務協會依違反人民團體法被下令解散,且必須在1個月內清算財產,對此,蔣月惠無奈大喊「不甘心」,但也在今天進行補救,發文通知26日下午召開會員大會及理監事改選。
由蔣月惠擔任理事長的羅騰園殘障服務協會,因2年未開會員大會及理監事任期屆滿未進行改選,屏東縣府認為其屬運作不良人民團體,需限期改善,但蔣月惠曾表明,不願受到法令的限制,仍要依照自己的方式運作。
屏東縣政府昨日發文給蔣月惠,表示因限期改善未如期完成,依人民團體法第58條的規定,即日起處以解散處分,且須完成在1個月內清算財產、撤免其職員等處分。蔣月惠對此表示,屏東縣府將有在運作的團體冠上法條活埋,對弱勢團體相當不手軟,自己好不容易建立起的羅騰園,從不跟政府申請補助,也不跟財團企業募款,靠自己自力更生,但卻因法規勒令解散,對此感到相當不甘心。
面對屏東縣府下令羅騰園解散及清算資產,蔣月惠今天稍早也態度放軟,不再有所堅持,發出公文通知羅騰園將在26日下午2點半將召開會員大會及理監事改選,但補開會員大會是否能影響縣府已下令羅騰園解散的決定,屏東縣府社會處長劉美淑表示,若蔣月惠要補資料,社會處將了解在法律程序上是否合宜,再做決定。
劉美淑也強調,行政單位是依法行政,不能在知道人民團體未依法作業,但公部門卻毫無作為,目前清查轄內的人民團體,仍有51個社團未依法提報相關理監事、會員大會會議紀錄及財務營運報告等,羅騰園只是其中之一,一切依法作業,並無特別針對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