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股行庫內稽內控究竟怎麼了?1月18日一早爆發美國聯準會宣布兆豐銀行違反洗錢防制規範裁罰美金2900萬元(約8.7億台幣),緊接著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踢爆彰化銀行東莞分行副理游志仁,在與鑑價公司「金尺」交涉過程中,涉嫌從中收取回扣,且次數不只一次。
黃國昌還點名彰化銀行副總經理孫慧蘭,明知此事還刻意包庇,讓收賄人「升官」,痛批「難道這就是公股銀行的紀律嗎」?
彰銀董事長和總經理在黃國昌爆料影片之前完全不知情,財政部長許虞哲也完全被蒙在鼓裡,說「我也不知道」。財政部次長蘇建榮則表示已請彰銀調查,了解後會進行相關懲處。
彰銀隨後在晚間發出聲明,聲明稿中也提及在2017年10月16日派涉案的游志仁前往東莞分行擔任高級專員,負責處理子行籌備事務,該員職等並未變動,但在11月30日就接獲檢舉,但當時處理方式只是先將游調回,再進行調查。
整起事件似乎想要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直到黃國昌踢爆後,面對上級財政部長許虞哲及彰銀董總完全不知情的窘境後,彰銀才對外表示會立即啟動專案調查,力求釐清責任,並將依調查結果為必要的處置,若有員工涉及不法,當嚴懲不貸。
回顧金管會主委顧立雄2017年9月上任,提出上任後3項施政重點,其中他強調差異化監理,將針對金融業者內稽內控與法遵獨立性做評鑑,且將全面翻修銀行內稽內控規定。
另外,將強制資產規模達一兆元以上的銀行,須設獨立法遵和資安單位,並落實吹哨者保護機制,全面納入「金融業(銀、保、證)」三業內稽內控,而新制的發布實施可能落在今年初。或許,彰銀弊案後續如何演變,是顧立雄有沒有鐵腕魄力的觀察起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