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15年前仿造美國加州將大學分級,成立了「高等教育宏觀規畫委員會」,這個非正式編制的單位握有幾千萬元經費,卻不用對立法院負責,也沒有實質效益。呼籲新任教育部長,「勇敢的裁掉大學系統,對台灣高等教育的影響絕對是正面的。」
鑑於台灣的大學數量太多,又沒有分級,大約十五年前,教育部成立了一個「高等教育宏觀規畫委員會」,要仿效美國加州,將大學分級。第一級是如加州大學柏克萊、洛杉磯分校等,第二級是教學大學,第三級是社區大學。此外,該委員會建議教育部容許國內大學如加州一樣,成立大學系統,並設置總校長。
由於大學系統與總校長都不是《大學法》裡的正式編制,據了解,此項建議由教育部長以命令核准執行。既然總校長不在編制內,故沒有六十五歲以上須卸任的年齡上限。但是總校長配車、配司機、配祕書,體制上握有幾千萬元經費,卻永遠不必向立法院負責、備詢,可以「一直做、一直做」,真的是最奇怪的設計、最爽的缺。
十幾年下來,台灣成立的大學系統有九個。多數如台灣南部的中正、中山、中興與成大共同成立的台灣綜合大學系統,都相當軟性,台灣綜合大學系統總校長又偶爾才回台灣,所以影響甚小。真正把大學系統、總校長當成「衙門」、「命官」的,只有台灣聯合大學系統。
翻開紀錄來看,台灣聯合大學系統的總校長換過來換過去,就那麼兩三個人:劉兆漢、曾志朗,偶爾再加上一位過水的,許多聯合大學系統裡的教授看了這小圈圈都搖頭。最近該系統總校長曾志朗(七十二歲,已經跨期做過六年)任期到了,會議代理主席是劉兆漢,又稀里呼嚕決定曾志朗續任總校長——還是在一直做、一直做。教育部能坐視嗎?
台灣並不缺人才、缺的是給人才機會。若總校長能發揮功能,就應該將機會給年輕一輩的學者歷練。 至於帶領跨四校人才合作的「大老」功能,不當總校長也可發揮。七十幾歲老人家一直做、一直做,真是太辛苦了!底下的人一直嫌、一直嫌,頻頻向媒體與立委抱怨,真是太委屈了!這事若不改,台灣教育哪有什麼希望可言?
大學系統真的發揮了什麼功能嗎?那倒沒有。像是彼此學分承認、彼此課程互選、彼此教師支援、彼此圖書連線之事,只要各校簽署合作備忘錄,就絕對可以實踐,根本不需要大學系統。在法律概念上,由於大學系統不在法定組織架構裡,也注定不可能有什麼偉大的跨校合作,能夠靠一個「體制外」的大學系統設計完成。
那麼大學系統有什麼副作用呢?當然有的。其一,前一陣子媒體報導某大學系統的總校長,借用宿舍、受聘所轄大學校友基金會支薪的講座(所以不受「不能領雙薪」限制約束?)、經常去系統大學視察評鑑等,都令許多大學系統裡的教授受不了,私下埋怨不少。無奈這種半官方式的組織設計,還是有「成事不足,敗事有餘」的威力,以致這些教授都敢怒不敢言。其二,大學系統要支出教育部的法定預算不少錢,每一毛錢(宿舍、配車、配司機等)都是我們納稅人的錢。真的有實質效益的職位,一定會有任期、有負責對象,給不同的人歷練、負責;沒有實質效益的職位才會「一直輪流做」。教育部要一直浪費納稅人的幾千萬元經費,去養沒有實質效益、不受監督的總校長?
所以我給新任教育部長的建議是:在最短時間內簽署命令裁掉大學系統;系統總校長、副校長、配車、司機、祕書等都即刻歸零。大學系統內的教授與主管,可能會被動員,向教育部關說,硬掰理由陳述大學系統貢獻如何;但是千萬不要被他們糊弄。勇敢的裁掉大學系統,除了少數學閥感到「頓失所靠」之外,對台灣高等教育的影響,絕對是正面的。
行政院長林全上任第一個口頭命令就是要各部會檢討預算,民進黨執政也宣示要貫徹各類社會正義。裁撤大學系統,絕對符合這兩項要求。沒有任期與年齡限制的總校長,根本就是體制外的不受監督與不正義。十二年國教的改革不容易有掌聲,但是坐視學閥變成「終身職」,卻絕對有噓聲。若是不正義的事情不改,那麼轉型正義一定更寸步難行。
各位讀者,如果你也看不下去這樣的事,請你打電話給你們的選區立委,請他們一起來監督,拒絕有資源、沒有任期、沒有年齡限制的體制外扭曲。
(本專欄隔周刊出,此文與《報導者》同步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