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選舉將至,不少對官員、立委有影響力的企業家都在努力遊說修法,台灣政策參考意見的對象,居然是券商公會、大富豪等;如何阻擋他們對台灣的蹂躪?
所謂大咖,也一定是多年聲譽累積的結果。但是即使當年曾經輝煌,這些人今天究竟還能不能真正代表台灣人民的聲音,恐怕大有疑問。讓我描述幾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是這些企業家大部分的工廠都已經遷到越南、中國等地,在台灣只剩下公司總部,已經沒有雇用任何藍領勞工,只剩下白領管理階層。
當行政當局與這些代表溝通的時候,他們有什麼立場對最低工資、勞工條件、租稅改革、經濟方向表示意見?難道我們討論的是越南的最低工資、深圳的勞工條件?
第二種情況,是這些大老闆企業形象實在不好。就我新聞記憶所及,有位商人把旅館排放用暗管直接排進日月潭;有位老闆因為逃稅有數不清的裁罰紀錄;有位建商因為開發案受市府阻擋,就誘騙市府建設首長到中國,然後設局拍照再流出照片。
這樣形象的人,他們的立場會是為國為民嗎?他們心裡有社會公益、公平正義嗎?他們的發言可能不偏袒嗎?無奈前述人士即使社會形象差,目前卻都是對台灣經濟政策有影響力的大咖。
英國經濟學家Anthony Atkinson 最近寫了《扭轉貧富不均》一書,談到政府政策要考慮的面向,應該包括不同利害關係人(包括雇主與受雇人)、廣納容許勞工利益代表、社會夥伴等進入決策機制。
惟有政策形成的參與者具有代表性,政策才不至於系統性地偏向某一邊。但是台灣目前的決策機制,卻是大企業家的權數太重、弱勢者的權數太小。
最近選舉將至,不少對官員、立委有影響力的企業家都在努力遊說修法。證所稅兩年之內要一修再修、明顯偏袒極少數有錢人的股利所得稅要大幅調降、保險資金要放寬投資限制。
政府官員與立委參考意見的對象,居然是券商公會、大富豪等。他們在可能政黨輪替之前這樣大舉爭搶利益,真是醜陋至極。
對於即將退場的行政權,我們有「看守」制度予以規範;但是對於即將退場的立法權,我們卻全無制衡。我不知道法理上是否允許研擬「立法院職權看守條例」,規定在立法委員改選前最後一個會期通過之立法,須經新選出的立委複決始生效力。
惟有如此,才能稍歇黑心立委與私心富豪對台灣的蹂躪。
(本專欄隔周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