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為天,農以地立命,農命已悲歌,民無以為天! 滅農滅國
在民生、農業、經濟考量後,政府決定犧牲100%的農業來支持工業與經濟,為何我獨說支持經濟,而沒有談及民生?原因在水利法第18條明文寫到用水標的之順序如下:
一、家用及公共給水。
二、農業用水。
三、水力用水。
四、工業用水。
五、水運。
六、其他用途。
若以順序而論,工業用水還排在第四順位。
為何政府敢捨農成就工業:
一來以GDP數字來看農業經濟效益低於工業非常多。
這一點我想說的是:(賺再多的錢,是錢可以直接煮來吃嗎?),還是國人都是吃工業製品就可以生存了。
但有人會反擊說:賺了錢可以跟國外買食物,就沒問題了。
這是更可怕是國家問題了,當一個國家沒有糧食自給能力,這個國家就被糧食供應國給控制住,別再這麼天真的想像了!
但若再從水資源利用來看經濟數字,根據農委會委託台大調查的「水田公益機能評估」,發現全台三十八萬公頃的水田,每年可補注地下水超過二十億立方公尺,相當於六座翡翠水庫的蓄水容量。
如果以水庫開發的原水平均價每噸11.15元計算,地下水涵養效益高達223億。停灌不僅影響地表的生物棲息地,地下水源滲入率減少也將造成河川水量減少使得水污染更加影響生態,農用水的挹注地下水、滯洪、生態維護等功能都被隱藏在GDP的數字底下。
政府犧牲農業的第二個原因是:農業用水占總用水比例的70%。
表面數字確實是如此,但政府相關單位卻隱藏了農田水利會在水道輸水過程中因管理不當與溝渠洩漏所產生的約有30%的不當耗水量,以及現有桃園埤塘被非法租用私人養魚,卻在目前休耕期不優先放水提供水稻休耕的不當管理。
而水庫水源區的山林不當開發造成土石崩落水庫淤積,這些人為不當管理若能有效解決才是解決缺水的長期之道。
農民多年來在台灣為台灣國人生產糧食照護土地,而政府官員不以為意,旱災缺水不是農民造成的,若要承擔也應是民生、農民、工業三者均攤旱災缺水比例,而非由農民全數承擔。其中尤以工業除了對農民此次搶水造成大衝擊外,平日的工廠廢水排入灌溉水道汙染農地無法耕作,錢讓工廠賺走了,長期損失卻讓農民甚至全民食用來承擔,經濟發展不是只有工業生產才是指標。森林,河川、生態都是經濟學的一部分,我一屆農夫就能知曉,那些高高在上的學者政要如此看來不是弱智就是無能的表現。
圖:以農民身分在2013年12月30日為農民遞上陳情書給水利署副署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