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二十九日,經濟部部長杜紫軍拍板,將投資金額六百億元、完工後每年可供氣六百萬噸的北部天然氣第三接收站,交由中油興建與營運;台電則獲得直接向國外廠商購氣的權利,但仍須以採購價三%的費用委託中油儲運。經濟部決策看似讓台電、中油之間的天然氣大戰得以圓滿落幕,實際上卻有部分疑慮仍待釐清。
台電除了認為無法直接掌握天然氣源頭,造成維持供電穩定困難以外,也懷疑採購天然氣時被中油多剝一層皮,因此爭取自行興建接收設施,並直接向國外採購天然氣。
但經濟部組成的審查委員會在考量「天然氣能源安全及操作實務經驗」後,仍決定將第三接收站的興建權與經營權交到中油手中;對台電疑慮,則以成立「天然氣事業績效提升小組」,致力讓天然氣成本結構透明化,並賦予台電直接採購權作為折衷。
審查委員之一、中華經濟研究院董事長梁啟源認為,接收站由台電或中油經營各有利弊,由台電興建接收站確實有節省採購成本、維持電力供應穩定,以及促成電力自由化等效果;審查委員最後決定中油勝出,是考量海上接氣技術有其專業性,由事前規畫較久、財務狀況較佳的中油興建可縮短施工時程;再加上中油有其他兩座接收站,可在海象不佳影響接氣作業時,提供彈性調度。
然而,這項方案,連中油前高層也感到不解,「中油海上接氣技術當然比較成熟,但並不是就非它不可。如果台電和艾克森美孚這類大公司合作,技術還會是問題嗎?」
這位曾在中油擔任副總經理的人士認為,經濟部應考量台電身為最大天然氣使用者,自行興建設施是否符合最大效益,而非將技術門檻視為經營權誰屬的決定因素。而為了安撫兩造而提出的折衷方案,對雙方營運也不一定有利。
長期研究電價與非核能源的宜蘭人文基金會副執行長許名輝也認為,台電天然氣採購量已超過第三接收站規模,足以在開放國際廠商競標下,取得有利價格,實在沒有理由一直「借用」中油的接收站與儲存設施,墊高台電的天然氣發電成本。
整體而言,經濟部是以存在爭議的「技術」理由,一舉推翻了「降低發電成本」、「維持電力穩定」、「促進電力自由化」等效益;這樣的決策思惟,恐怕並未符合總統馬英九所宣示的「穩健減核」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