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國際法的台大法律系教授姜皇池說,服貿協議是否修改他沒意見,「但沒有任何條約是不能修改的!」
兩天前,立法院朝野協商才敲定,一四年三月十日前完成公聽會程序後,才能進入兩岸服貿協議實質審查階段;而所謂「實質審查」,依據一三年六月朝野協商結論,係進行逐條、逐項審查及表決。不過,行政部門和國民黨團堅持服貿協議不可修改,因此即使逐條審查,仍只能進行「可否」的表決,無法針對條文修改,審查也就有徒具形式之虞。
研究國際法的台大法律系教授姜皇池說,服貿協議是否修改他沒意見,「但沒有任何條約是不能修改的!」美國國會在同意雙邊條約時,不乏要求行政部門修改條約的特定條款,美國約一二%的條約經過修改,要求行政部門重新談判。更何況條約本身也會規定要走完法律程序,才會生效。
姜皇池建議,未來立院審查服貿協議時,應確認逐條審議,檢視各產業利益,由專家和業者進行判斷,針對衝擊太大而不能開放部分,要求行政部門修改、重新談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