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最近通過《特定祕密保護法》,往戰前高壓統治路線走,眼看日本將喪失言論、出版等自由,令人傷心。
新潟縣知事泉田裕彥表示,最近歐美人士都跟他說「日本好可憐呦!讓世界同情!」正因祕密法是「天下惡法」,今後更多應該讓國民知道的事,執政黨或官僚都能輕易隱蔽,且動輒能以洩露國家機密逮捕人,這跟日本在一九二五年為了戰爭,而制定《治安維持法》的情況類似,日本所有名人、團體全部起來反對,安倍的支持率掉到五○%以下,但自民黨照常通過這種惡法。
祕密法表面是為了防止恐怖活動,有關外交國防及反恐都列為機密,但幾乎所有條文均留有「其他」項目,至於什麼是祕密或「其他」,由執政者跟官僚決定,國會及司法都無法過問,非常可怕,許多媒體指出,這是「自民獨裁的恐怖監視社會,國民違逆就被當恐怖分子對待!」必須守密的人不僅公務員,連普通民間人士也一樣,關於「恐怖活動」的定義曖昧,像自民黨幹事長石破茂指示威「跟恐怖行為沒兩樣」,或說報導也在懲罰對象內,跟世界潮流相反,而想擁有監視國民權力。
安倍制定祕密法的理由是若無此法,則美國不跟日本分享重要情報,但日本至今從未發生洩露美國提供情報事件,美國也沒表示過因日本沒祕密法就不提供情報,其實是安倍想維持政權及拚命想讓日本成為強權,甚至進入備戰狀態,需要如此讓國民服從的法律。
自民黨在修憲草案中早表明「社會秩序維持優先於人權」,最後只有歪曲事實而服從安倍自民黨、讚美戰爭的人才能存活,執政者能任意隱蔽真相,像一九四八年戰爭孤兒有十二萬人,厚生省卻在國會說只有三千人,或如福島核災發生時,政府明明有輻射塵風向資料,卻不公開,導致災民大量被曝。
國際間也對日本此舉有戒心,紛紛發出抗議;從美國的例子就知道有類似祕密法,需要大量人力來監視,跟祕密相關者多達四百萬人,反而更會洩露祕密,祕密法不可能有效的,卻會讓日本成為跟「入獄」比鄰而居的社會,令人戰慄。
日本各界都表示,到法施行前還有一年時間,可愛的日本人只好匯集國內外力量來廢棄此法,否則日本不僅變可憐,還會變成可恨的恐怖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