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二十六日,都更條例釋憲案結果出爐,卻各有解讀。支持拆遷的「同意戶」看到「部分合憲」幾個字樣;而反對拆遷的王家等「不同意戶」則看到「部分違憲」。在這各說各話的擂台上,真相到底是什麼?對於未來都更又有什麼影響?
仔細看釋憲結果,會發現違憲的項目都是「行政程序」。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執行長丁致成指出,像違反程序、資訊的送達、設立審議機構、聽證程序等,都只是「無關痛癢的小問題」,無法解決都更的根本問題。「而且這些修法草案,其實早就送到立法院了,內容與釋憲的要求都一致,都不會有什麼大影響。」丁致成說。
負責釋憲的一位大法官進一步解釋,針對王家的原本期待「比例原則」式的都更申請是違憲行為,也就是財產不應多數決,釋憲的結果卻是「和憲法並無牴觸,亦無違於憲法要求之正當行政程序」,同時「並無少數人申請之情形」,等同是站在同意戶這裡,否決了王家的質疑。這位大法官表示,釋憲結果「對王家完全沒有任何用處,反而讓他們更站不住腳!」
而對王家更重要的「代拆、遷移」等爭議條文,因為有相關訴訟正在進行,所以不予受理。因此,這位大法官強調:「對他們(王家)沒有任何優勢。」
不過,擂台上的另一方,也別急著揮拳。與王家對立的同意戶雖然直接將該條文解釋成「合憲」,但事實上,法界人士及大法官都指出,這不代表該條文就是「合憲」或是「不違憲」。「說不予受理就是合憲,就像你沒考試卻說自己滿分一樣。」一位法界人士比喻;這位大法官則說:「正確來說而是大法官會議未解釋,外界不應多做想像。」
修法關鍵一 聽證會入法 左右施政計畫
▲點擊圖片放大
這次大法官會議要求修法的重點之一,就是都更條例第十九條。這條規定說明,主管機關必須舉辦公聽會,讓兩造充分表達意見。「全台北市四百多件正在審議中的案子還走不走得動,就看這一條。」丁致成說。
更讓丁致成擔憂的是:「不只都市更新,所有政府的計畫,只要有牽涉到財產權,全部都適用。」因此,不論是市地重劃、區段徵收、都市計畫、區域計畫,全部都受解釋函的影響。
「也就是,全台灣所有案子,只要略有爭議,權利人都要求聽證會,地方政府和主管機關誰有能力處理?這是相當大的問題。」丁致成預測,「未來審議案的時間,一定因此拉長,從二年變成三、四年,甚至更久!」他也提醒,整個都市更新的評價、估價機制也要全面調整,「不可能用三年前的老價錢在談」。因此「這個影響,比都市更新要更嚴重。政府真的準備好了嗎?」丁致成質疑。
不過,大法官會議則認為,現行法令無法讓不同意者充分表達反對意見,為了保障人民的財產和居住自由,不能省略。但是,大法官也指出,立法者要如何施行仍有很大空間,自然成為未來修法的一大焦點。
修法關鍵二 比例原則應嚴格分級
例如主管機關依照評鑑規定,將建築物分為紅、黃、綠等三個等級,紅色為危險建築,少數同意即可緊急發動;黃色則為有必要,但無急迫性,採絕對多數等法則,減少像文林苑這樣不清不楚、灰色地帶的爭議。
回到一開始聲請釋憲的起點:文林苑案,在釋憲之後還是各說各話、僵持不下。
「大法官都解釋完了,我們就等市長與副市長拿出魄力,做該做的事情。」文林苑同意戶自救會謝春嬌說,「同意戶只能期待副市長建立的協商平台,可以討論出可行的解決方案。」從去年三月一日到現在,文林苑已交戰四百多天,現在更有可能變成全國問題。被稱為「都更專家」的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能否終結爭議?全台灣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