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核四爭議,新上任的江宜樺院長決定訴諸全民公投做一次性解決。然而,受限於現行《公投法》的遊戲規則,反核勢力幾已注定遭到挫敗,唯一的突圍可能,是從「命題」著手。
根據《公投法》規定,重大公共建設公投案若被否決後,八年內不得再重新提出。一旦訴諸公投,確實可達到馬英九所要的:「一次解決,別再困擾台灣」的目的。
然而,核四公投被正式端上?面後,反核團體卻對「一○○%民意展現」的公投顯得顧忌、遲疑。何以如此?原因在於細部的投票門檻,會讓反核勢力站在相對弱勢的一方。
公投題目 將決定反核成敗
投票率過半的條件規定,其實等於將未投票者自動劃歸反對的行列。以核四議題來說,民意有三種:贊成核四,反對核四,以及沒有意見者。如果公投題目是「是否同意停建核四?」對議題無特別意見而未去投票的人,會拉低投票率,極可能因而未過半,造成提案被否決,等於間接同意支持核四續建的立場。
因此,公投題目命題的設計,將決定哪一方可以把「持中立意見不投票」者納入自己陣營。所以,江宜樺說,核四公投題目是:「是否同意停建核四?」而民進黨前主席蔡英文則希望題目是:「是否同意興建核四?」箇中道理即在於此。
既然題目設計攸關誰能占據有利的位置,那麼將由誰審核決定呢?答案是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
根據委員會過去審核公投申請紀錄看,公投提案必須站在「改變現狀的立場」。也就是說,核四現狀是「興建中」,所以公投題目必須是改變現狀的「停建」核四。
若按照國民黨腳本走下去,反核勢力極可能在半年後面臨重大且決定性的挫敗。
反核團體企圖在題目上突圍
有人提議,反核團體必須創造新的議題,跳脫目前公投命題「陷阱」。例如:在核四尚未商轉前舉行商轉公投,將議題轉變為「是否同意核四商轉?」如果為反方獲勝,核四就不能商轉。先取得不商轉戰果,再去討論核四廠的處理問題。
也有人提議,立刻進行《公投法》修正,讓正反方的投票實質對等;但以目前兩黨的政治實力來看,很難實現。
「核四公投」已勢在必行,反核團體只能被迫接下一個「不可能的任務」。未來這半年,除非創造台灣民主政治奇蹟,成功地說服原本對核電無意見者支持反核,參與公投;否則最晚今年九月後,反核勢力面對的障礙,恐怕更將難以翻越克服。
▲點擊圖片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