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大選緊繃,內閣卻頻出包,繼農委會、教育部、文建會相繼捅出樓子後,日前三讀通過《社維法》修正,在未設專區的情況下,硬修出「娼嫖都罰」的回頭路,違背聲請釋憲法官立意。
立法院在十一月四日三讀通過《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正案,授權地方政府得設置性交易專區,專區內從事性交易不罰,但專區外娼嫖皆罰。
不過因為沒有地方政府表態要設立專區,導致從十一月八日開始,台灣全部淪為「禁區」,不管在哪裡,娼嫖一律開罰,彷彿回到戒嚴《違警罰法》時代!
警方近日在北市萬華部分旅館門口張貼為期三個月的新法宣導期傳單,不過全台各地包括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宜蘭等地,已傳出警方對娼嫖雙方開罰的案件。
其中宜蘭警方查獲的首件個案,是一位喪偶多年的七十三歲老翁找欠房貸的六十歲婦人性交易,結果被埋伏一個多小時的警方查獲各裁罰一千五百元,對於這樣的結果,台灣女人連線執行長蔡宛芬說,「主事者沒擔當,讓問題越來越複雜,內政部須負最大責任!」
全台沒專區 內政部蠻幹
時間回溯到兩年前,兩位宜蘭地院法官林俊廷、楊坤樵,審理老娼妓賣淫案時於心不忍,先後聲請釋憲。之後大法官會議釋字第六六六號解釋,宣告《社會秩序維護法》中「罰娼不罰嫖」條文牴觸憲法第七條的平等原則,違憲的《社維法》第八十條應於兩年後失效。
於是立法院趕在違憲條文失效前一天,通過行政院版修正條文,而得出這個「娼嫖皆罰、專區除外」的結果。
不過目前全國二十二個縣市,除基隆市說要詢問全體市民再決定外,其餘均不贊成設專區,其中新竹、苗栗、澎湖、金門等縣更以民風淳樸斷然拒絕,宜蘭、南投縣也說要全力發展觀光,不適宜染黃,雲林縣府主管更痛批:「為何不請中央在博愛特區設一個示範區,讓地方觀摩之後再說。」
其實兩年前大法官第六六六號釋憲文出來之後,此號文曾被人權團體視為台灣人權發展史上重要的里程碑
當時行政院長劉兆玄更承諾「性工作者未來原則上將除罪化、除罰化」,內政部也為了解決條文失效後的問題,舉行兩次公聽會及座談會,並與地方政府開過多次會議。
蔡宛芬說,過去幾次公聽會召開時,不管是媒體、民調等各方面都顯示地方政府無意設專區,甚至內政部找地方政府開會溝通,地方政府還是給了一樣的答案,內政部早就知道會有今天這種「全台沒專區」的情況發生,卻還是「一意孤行」蠻幹下去。「這樣的作法就是卸責、鄉愿,只是把燙手山芋丟給地方政府而已。」
確實修正後的《社維法》,不僅得罪了娼嫖雙方,婦運人權團體也表達不滿。由於地方政府無意配合,全台各地將形同「禁娼」,而台灣也成最泛道德化的國家。
日日春協會執行長鍾君竺就說,這樣荒謬、倒退的修法結果勢必讓性交易行為走回全面地下化老路,可能製造更多讓警察、公職人員從中行賄、受賄的機會,也讓地方角頭、黑道等勢力有機可乘。
中高齡性工作者 處境更艱難
鍾君竺分析,過去台北市每年因違反《社維法》第八十條而被懲處的案件大約一千件左右,其中六成受罰者都是來自社會底層的中高齡性工作者。但中高齡性工作者的人數,大約占全台北市性工作者總人數三成左右。
換言之,過去常被警方開罰的性工作者中,以年齡較大的性工作者居多,由於特種行業幾乎以年輕漂亮小姐居多,這些中高齡性工作者容易淪為流鶯形式的性交易行為,也因為這些人多為個體戶,容易成為警方取締對象。
現在新法上路,造成全台皆違法,鍾君竺憂心這將讓背後有勢力維護的酒店、三溫暖等特種行業,因有黑、白兩道撐腰,更加如魚得水,至於原本就處於社會底層的中高齡性工作者,處境將更加艱難!
「這就像是政府准許大家開車上路,但是又不畫停車格,最後又要抓大家違規停車一樣。」鍾君竺認為,在未設立專區之前,政府根本就不應該開罰。
鍾君竺表示,現在全台的性工作者大約六成集中在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台中市、台南市以及高雄市(五都加桃園縣),若是政府真的要做到「適度開放、有效管理」,中央也應該要求地方必須在六個月內規畫出合理區域,而不是現在幾近於走回頭路的作法。
這次中央、地方因性交易專區的設立而「相互卸責、大踢皮球」的作法,確實讓各界開了眼界。其實除了「設置專區」的方案外,內政部先前曾經提出過「不設專區、採取劃定禁娼區(開放住宅、文教、學校、寺廟、醫院以外所有區域)」,近似德國模式的方案。
有專家就建議,若六個月後地方政府仍表態不設立專區,內政部就該拿出魄力,全面將制度調整為德國的「禁娼區」模式,而不是像現在中央、地方各自鴕鳥、互踢皮球,誰也不敢承擔責任。
否則現在根本沒有地方設有專區,也就無所謂「專區內」、「專區外」的區隔,且這是新法沒有規範到的情況,依「罪刑法定原則」來看,警政署現在並不能對娼嫖開罰。因為新法出現漏洞,是主管機關失職,錯並不在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