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呼籲為免因藍綠互控,而演變成連環性政治風暴,朝野應該針對眾多政務官員涉及特別費事件,在立法院通過大赦案來解決。沒想到有電子媒體痛批我是在為馬英九解套,媒體還說,為何陳總統被起訴時,不要求大赦陳總統,馬有問題,卻替他想辦法。
其實,我多次在立院發言呼籲對國務機要費和特別費進行通案赦免,那時距馬被起訴還有三個月之久。
而大赦的構想,也已經說明過很多次:讓司法放手獨立地偵辦起訴、判決,不予干預,然後行政立法合作進行大赦,以兼顧司法獨立和免除政治風暴,絲毫對偏向馬英九無關聯。其實對馬,我過去固有褒有貶,但這次只有貶而無從褒起,理由太多了,如馬對特別費是公費私費前後說法根本矛盾;又如馬一口咬定全國首長都跟他一樣就非常不誠實,因為馬自己的市府團隊,特別費實報實銷的就有好幾位。
這些批評我的人,其實是在幫馬大忙。馬因特別費而民意支持度從去年底以來一路下滑,可見民眾對他的做法並不認同。但當他一旦被起訴時,民意支持度反而突然大幅回升,馬以為這是民眾認同他的清白,而支持他選總統,其實民眾支持的根本不是他的清白,否則在之前民意怎會不斷滑落;民眾真正的意思是,他固然不對,但一則同樣犯行的太多,不應只有他一人倒楣;且雖是重大瑕疵,但不至於以七年以上的重罪伺候,民意清楚的是同情而非支持。
既然如此,赦免之後,同情必然消失,支持度也必下滑,所以反對赦免,實在是幫他拉高同情以便選上總統。但若一旦馬在同情之下當選,政治風波將愈形複雜,社會受到的傷害將更嚴重。
何況,綠營實不應只看到馬的案子被起訴就高興,像藍營看到陳水扁夫人被起訴就高興一樣,因為如今至少司法院長翁岳生和陳唐山案情就和馬幾乎一模一樣,很難想像檢察官只辦陳夫人和馬市長而放過其他人。
有人擔心赦免就是還他清白,這是不了解赦免的意義。以特赦來說,是要判刑後才能行之,換句話說,赦免雖是免除其罪刑,但其前提反而是先有罪,只是為了重大的社會目的加以免除。
最後,在起訴了吳、馬兩案後,目前檢察官似乎覺得再起訴下去,政治問題很大,所以有所猶豫,希望我這觀察是錯了。因為如果屬真,檢察官目的雖在避免政治風波,但這一來案子擱住,而龐大的政治陰影永遠盤旋不去,風波反而不斷;相反的,檢察官沒有這樣的政治顧慮而利落地辦下去後,朝野反而才能不再心存僥倖,趕快進行大赦,以求自我解套,而政治風暴也才能真正掃除。謹此,敬請檢察官、法官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