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4日編案
會計師盧文聰因辦理實密科技公司財報簽證,未能在財報附註充分揭露該公司負責人李新生擅自挪用公司資金,而被依違反證交法判刑後上訴,經判決後最高法院發回更審,2008年台灣高等法院撤銷原判決,改判盧文聰無罪。
2005年4月1日
新聞現場 實密掏空案
資誠會計師盧文聰判有罪
四月一日愚人節當天,正當大家專注在網路上一則北京轟炸總統府假新聞時,台北地方法院宣布資誠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盧文聰,因辦理實密科技公司財報 簽證,未能在財報附註充分揭露該公司負責人李新生擅自挪用公司資金,而將盧依違反證交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三年。
判決的消息傳來之後,震驚了整個會計師界。
檢察官在起訴書中指出,盧文聰自八十八年至九十年間,受實密公司委託辦理財報簽證,明知李新生以「員工借支」科目為名,擅自挪用公司資金,不但未在財報中以「關係人交易」附註科目詳實揭露或簽註保留意見,還在查核意見書中表示財報「足以允當表達財務狀況」,檢察官認為,會計師做了不實的簽證。
二〇〇二年十一月,實密科技爆發近兩億元掏空案,當時實密科技的子公司實健醫療亦在興櫃傳出財務危機和非法買賣未上市股票, 身兼兩家董事長的李新生、會計人員和簽證會計師共六人被約談到案,次年三月檢察官將李新生提起 公訴,具體求刑六年,但因李新生逃匿而將八十萬元交保金沒收。實密公司後來亦重新改組。
針對盧文聰被判刑一事,資誠會計師事務所執行長薛明玲表示, 法官對會計師在公司財報簽證擔任的角色有所誤解,盧將會繼續提起上訴,薛明玲指出,盧已盡到專業上應有之注意,但由於過去實密公司大股東之間不合,會計師夾在中 間反而成為受害者。
去年博達、皇統和訊碟案爆發,讓不少會計師被處以停止簽證或警告,如今竟然又發生會計師被處以刑責,難怪多位會計師在聽聞此事後,紛紛感嘆不如歸去,因為審計工作實在愈來愈不好「混」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