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清官自居的法務部長陳定南領了三十二萬元的兼職津貼不開會,遭到質疑,但經調查後發現,部會首長兼職的真正問題是可在兼職單位領到﹁首長特別費﹂,像行政院副院長林信義就因身兼多職,每月可領的首長特別費竟然比副院長薪水還高。
根據人事行政局的統計資料顯示,目前包含政務委員在內的行政院各部會首長,平均每人的兼職數是十三個,但依﹁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第十一點規定,每人只能領取兩個單位的兼職津貼,如果只有一個兼職,津貼金額不能超過一萬二千元,若有兩個兼職,總金額不得超過二萬元。
若就這個規定來看,每位部會首長每月可以支領的應該就只有本職薪水,頂多就再加上兼職津貼二萬元,不應該再有什麼額外的收入。但事實並非如此。雖然人事行政局規定,部會首長最多只能領取兩份兼職津貼,但主計處卻未規定首長兼職時,能否在兼職單位領到﹁首長特別費﹂,因為這一部分的費用端視各單位自行編列而訂,雖然並非每份兼職都有特別費,但若能兼任有特別費預算的單位,就會出現﹁兼職津貼幾千元,但特別費卻有上萬元﹂的情形。例如,行政院副院長林信義、政務委員郭瑤琪、考試院祕書長朱武獻、銓敘部長吳容明、省政府祕書長陳龍吉就是很明顯的例子。
兼對職務 兼得愈多領得愈多
雖然主計處方面認為,部會首長領兼職單位的﹁首長特別費﹂並沒有什麼不當之處,因為特別費並不歸列在薪水裡,而特別費的支領也有規定,主計處說,特別費的報銷是要以﹁檢據憑證﹂為原則,也就是要有收據才能請領,不能歸列在首長薪水裡的一部分。不過,再深入追究則會發現,檢據報銷的費用只占了特別費的一半,有一半的特別費,是根本不需要任何憑證,就能逕自報銷的。
針對這種現象,一位曾擔任過政府部門的會計人士表示,﹁身為一個部會首長,要用收據領錢會很困難嗎?況且很多時候是部屬就幫他辦好了,一點都不用費心的。﹂難怪,外界很多人會質疑,﹁首長特別費﹂其實就是首長的零用錢,等於是政府一年拿二億三千零八十萬四千元作為各部會首長的零用錢。因此,對於某些兼職甚多的部會首長來說,他們一個月光從特別費中可以領到的﹁外快﹂,總額就相當驚人了。
現任行政院副院長林信義就是其中之一。根據規定,林信義每月的本俸加專業加給是二十萬一千九百六十元,副院長的特別費是七萬八千五百元。但因為林信義兼職高達二十二個,總計領取了經建會主委、消保會主委、中部聯合服務中心主任、南部聯合服務中心主任等四個兼職的﹁首長特別費﹂,而這些特別費加起來共計二十八萬一千元,比他擔任行政院副院長的薪水還高出許多。
除了林信義之外,考試院銓敘部部長吳容明也是兼職多多的首長之一。就資料來看,吳容明每個月除了部長的特別費七萬零五百元外,因為身兼﹁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主委,一個月還可再領二萬三千五百元的特別費,以部長一個月十七萬九千五百二十元的薪水來看,兩份特別費九萬四千元,也超過薪水的二分之一。
而根據調查,吳容明所兼是屬於法定兼職的部分,部長辦公室表示,﹁又不是部長主動去爭取,部長兼的職務是法令規定。﹂然而,既然是法定兼職,那應該就是屬於部長的業務範圍,有沒有必要再給津貼以及特別費,政府的作法值得商椎。不僅如此,連和部長同等級的省政府祕書長陳龍吉,也因身兼中央選舉委員會的主委,一個月也多出二萬三千五百元的特別費。
地方發不出薪水 中央部會首長荷包滿滿
另一個有趣的現象是,中央政府總預算明明規定,﹁特別費﹂是要作為機關首長、副首長因公招待、饋贈、獎賞及公共關係所需而編列;照道理說,院長應該有最多的特別費可支領,然而,在考試院卻出現祕書長和院長零用錢一樣多的情形。由考試院支領特別費的名單看來,考試院院長姚嘉文特別費一個月十四萬一千元,但祕書長朱武獻一個月也有十四萬一千元的特別費,原因就在於朱武獻比姚嘉文多兼了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的主委。
這麼看來,不論是部長或是祕書長,只要你兼的職夠多且兼得對,自然就會有更多的特別費可支領,累積起來可能會超過本薪。
政務委員郭瑤琪也是一個很明顯的例子。雖然她是﹁不管部部長﹂的一員,但就因為她身兼﹁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委員會﹂執行長,因而一個月就可以多領十四萬一千元的特別費,再加上她本職政務委員特別費三萬九千元,郭瑤琪一個月可以動支十八萬元的特別費,遠比她政務委員的本俸還高。與她同列政務委員的閣員們,可能都要羨慕得流口水了。
最近爆發了陳定南兼職津貼的爭議,讓行政院院長游錫●親自出面解釋說,部會首長兼職是無奈,若下令不准兼職,國家體制會無法運作,且表示人事行政局已對兼職津貼做了一定規範。
一部國家機器的運作複雜,每個部會下轄各種延伸性組織,由該部會首長兼任這些組織的職務往往只是形式,真正負責執行的都是另有其人,首長在這些兼職單位若真的有做事,領個﹁兼職津貼﹂,或許無可厚非;但若並未做任何事,還有直逼本俸的﹁特別費﹂可領,這種疊床架屋的做法就應該通盤檢討。在各地方政府年年喊窮,歲出經費嗷嗷待哺的情況下,中央部會首長卻能一人領多份特別費,如此預算分配不均的狀況豈能令人服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