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盛爆發商業間諜案,涉案人張至皓兩度進出威盛,與威盛從未切斷關係,應該是檢方具體求刑的關鍵。然而,從未出庭應訊的王雪紅、陳文琦,未能正視此案,恐怕也是檢方認定兩人﹁不知悔改﹂而具體求刑的原因之一。
國內企業發生商業間諜疑案?這不是商戰電影,而是活生生的真人真事情節。主角正是王雪紅與女婿陳文琦,夫妻二人所帶領的曾是股價逼近七百元的股王||威盛電子捲入本案。
這件間諜疑案震驚國人,威盛總經理陳文琦連日召開記者會說明後,仍有不少疑點有待釐清,目前檢方據以起訴的論點,與威盛說明的內容,出現各說各話的情況,詳情究竟如何,恐怕仍有待院方最後的認定。
疑點一:為什麼張至皓離職後,仍續領威盛薪水?
最受檢方質疑的幾大疑點中,首先就是涉及本案的主角之一張至皓,何以在民國八十九年二月底自威盛離職後,仍支領威盛一○七.五萬元薪資,並且繼續領取限在職員工才得加入及領取的員工福利金?
威盛方面對此表示,張至皓於八十九年任職至三月,因前一年十二月的薪資於一月五日發放,故此四個月薪資加上二月間發放之年終獎金,應領約八十萬元。
威盛承認,公司確實溢付四月至六月之薪資約二十餘萬元,以及當年端午及中秋禮金共二千四百元,而並非檢方所說的一百多萬元,同時也已追回張至皓溢領的薪水及福利金。威盛表示,他們之所以出現這樣的錯誤,主要是因為張至皓當時並未辦完離職手續,再加上當時公司人事主管異動出現交接期所致。
疑點二:為什麼張至皓離職年餘,才退勞健保?
除了溢領威盛薪資部分外,在張至皓離職後回鍋威盛的過程中,有一點比較離譜的是,張至皓在八十九年二月底從威盛離職後,他的勞保退保手續一直到隔年的五月才完成,這一點威盛不論從管理上,或是關係上而言,恐怕都難以撇清和張至皓之間的關係。
疑點三:何以張至皓回鍋後,仍沿用同一組員工代號?而且繼續從事與友訊具競爭關係的網際網路系統晶片設計?
威盛公司對這一點的回應指出,公司員工編號原本就不會遞補,復職員工沿用原有編號是常態做法。
而張至皓對他兩度進出威盛的說法則是,當初他選擇離開威盛進入友訊,是因為威盛開發的係網路晶片,而他對系統更有興趣;後來離開友訊,則是因為友訊打算成立兩家公司,基於與當初加入友訊的理念不合,才會去職。至於後來又重返威盛,完全是因為人情壓力,老長官找他回去。
疑點四:為什麼在威盛的網站上發現友訊的機密資訊?
對於這一點,威盛再三陳述表示,該公司董事長王雪紅及總理陳文琦都沒有指派任何員工做類似指示, 而且威盛網站為一 FTP 網站,只要擁有使用者名稱及密碼者即得上載,不是只有威盛人員可以上傳,而且在檢方於偵查中,威盛曾提出曾將密碼對外提供給客戶的資料,並提出網站曾遭威盛以外人員上傳之紀錄。
疑點五:為什麼威盛部分產品原始碼,與友訊相同?
比較具爭議性的是,檢察官陳重言認為,張至皓自九十年八月十六日回威盛任職後,仍繼續從事與友訊具競爭關係的網際網路系統晶片設計,甚至還將自友訊取得的第三層交換器 IC 模擬測式程式讓威盛內部使用。
針對這點, 威盛的解釋是, 張至皓回到威盛後, 是擔任專案管理︵ ProjectManager ︶工作,並非設計部經理,而且威盛只做第一及第二層交換器 IC, 因此這些指控全非事實。
不過,也有業界指出,威盛目前沒有銷售第三層產品,但不保證未來沒有,另外友訊公司也曾表示,他們是發現威盛轉投資公司在某些產品上,有部分原始碼設計與友訊完全相同,因此才會強烈懷疑張至皓。
此外,威盛此次還犯了主管太輕忽官司訴訟的毛病。根據檢方傳喚的資料,從去年六月起,檢方有三次傳喚王雪紅及陳文琦出庭說明,除第一次委任公司員工代為出庭外,後三次兩人都以公忙或人在國外而請假未出庭說明。對檢方而言,可或可將之解釋為被告﹁不知悔改﹂而具體求刑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