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權力有時候是一種意識形態的移轉。當你認為我有權力時,你就會將部分權力交給我,接受我的管轄;一旦你開始質疑我運用權力的正當性時,就會收回你的權力,而我原先的地位就岌岌可危了。
香港回歸六周年後,「香港特別行政區」目前正面臨香港人民質疑其正當性的挑戰。起因正是最近鬧得滿城風雨的「基本法二十三條」。到底基本法二十三條有什麼可怕的,要讓香港數十萬民眾走上街頭抗議?
當年中英進行香港回歸談判後,北京草擬了一套「基本法」,作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法」;其中第二十三條內容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二十三條的內容一改再改,時寬時緊;一九八九年六四事件前夕,當時仍屬英國管理的香港政府及人民,大力支持天安門民運分子,使得日後北京當局心存疑慮,所以,二十三條最後以最保守的版本定調。
原本香港特區政府自恃有北京撐腰,對於二十三條立法信心滿滿;但是在七月一日回歸周年的數十萬民眾大遊行後,北京的態度開始隱晦,港府少了大老闆的最新指示,也出現猶疑不安的情緒。
當然,二十三條是北京方面的意思,但港府是否做過頭,還是疏於宣導,甚至漠視民情,這些都讓北京方面對港府特首董建華的印象打了折扣。所以,一開始我才會說,權力是一種意識形態,特別是在不民主、權力不透明的地區。
在台灣,自由民主到了過分的地步,任何傷及個人利益的政策,便聚眾上街頭抗議,而且,只要上街頭的人數夠多,原本的政策便可以停擺或轉彎。像金融改革就是如此。不過,這是民主必要之惡,民主的好處是,多少人投票支持你,你就擁有多少權力,清清楚楚,不必在暗地裡爭權搞鬼。
因為透過選票的背書,不會有曖昧之處。若不經過選舉洗禮,政府擁有多少權力,就得因時因地而異。像這次港府碰上二十三條,只要民間反對聲浪成氣候,董建華便立刻現出紙老虎的原形。當民眾認清這點,就更加不把政府看在眼裡。
未來香港人一定會要求更多的權力參與政策,如果加上台灣實施公投法的影響,那區域性民主的力量就更大了。對整個中國大陸而言,又往民主邁進一大步。
最近美國對台灣的態度似乎比較強硬,甚至放話表示,不會再和台灣談有關貿易方面的事。 自從台灣加入 WTO 後,美國便密切觀察台灣是否有遵守相關規定;即使美國認為台灣在這方面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不過,美方也承認,台灣政府高層確實有意做好保護智慧財產權的工作,但問題在於部長級以下的事務官員,配合意願並不是那麼高。
部分事務官員認為,智財權只對外國人有好處,而且,過去都仿冒這麼久了,為什麼要改變這樣的結構;現在會仿冒的都是小公司,影響有限,不需要大費周章地取締。美國方面對此十分感冒,認為與高階官員都談出共識,但過了這麼久,卻沒有達到既定的目標,真的是「閻王好見,小鬼難纏」。
其實智財權關係著台灣未來重要的發展機會。因為台灣一方面與中國經濟密切配合,屬於夥伴關係;另方面,台灣與中國又是競爭態勢,如果台灣能充分利用中國的低成本製造優勢,加上本身擁有的技術、研發及行銷能力,將如虎添翼。此外,台灣的資本市場較發達健全,台灣的法令規範及司法制度還算周延,這些都比中國更能取得外資的信賴。
台灣企業很喜歡談論宏碁董事長施振榮的「微笑曲線」─最低最沒有附加價值的部分是製造,兩端翹起的研發及行銷,分別是產業最上游及最下游。台灣這些年一直擔心製造業移往中國,但把一些毛利低、低附加價值的部分移往中國,自己留下最有價值的研發和行銷,這又有什麼不妥?
所以部分公務員保護台灣的仿冒公司,等於一直將台灣產業重心壓在微笑曲線的最下端;表面上看來是幫助同胞對付洋鬼子,最後卻是會害了台灣整體產業升級,因為台灣若是一直停留在製造端, 終究會輸給 Made in China (中國製造)。
依我的看法,應該把這些仿冒者抓起來關在牢裡,讓大家都看到:仿冒者的下場就是如此。外資不敢大手筆投資中國,正因為他們的法令不完善,制度不健全,外商根本不敢把智慧財產放在中國。而台灣若不能強力保護智財權的話,外商一樣不敢將這部分擺在台灣。
會從香港基本法二十三條談到台灣的智財權,是因為兩者與是否真正落實民主主義有關。如果基層官員認定部長最多四年一任,時辰一到便政息人亡,這時部長所交待下去的政策,基層不會當一回事,其效率可想而知。影響所及,民間風氣也會因循苟且,不但台灣競爭力無法進步,還會搞壞台灣最重要的外交關係。
過去常有人批評政府的行政效率不彰,藥方不外乎組織簡單化、扁平化等措施;但更重要的是,政府要有權力開除不適任的公務員,否則部長最多四年一任,又不能要求部屬貫徹政策,績效好壞依舊不動如山,真正握有實權的不是政務官,而是這群基層公務員。
對香港全體而言,基本法是一個全新的制度,官民之間都還在學習適應階段。香港的民主,是英國要離開前才施捨的,所以大家都不知道權力要如何分配才最適切。
儘管基本法等於香港憲法,最終的權力,到底是握在北京、香港人民,還是董建華所坐的這個位子上面?是北京怕引起香港人的眾怒,還是香港人擔心惹惱了北京,或是董建華對中南海仍有一定的說服力?
沒有人知道,這回香港「反二十三條」的民主運動最後會如何收場;是香港愈來愈民主,還是北京愈收愈緊?不過可以肯定的是,民主的門只要開了一個縫,民主的空氣便會跑進來,就算關了門,屋裡的人還是聞得到這股氣息的。
台灣算是夠民主了,可惜政府方面高層做得還可以,但是中低階公務員還是官僚掛帥。以最近開放外資買賣台股限制和取消 QFII 來說,外資三十億美元上限,或是二年內要匯入的規定,本來就不是問題;真正的問題在於更細微的申請程序上,要簡化申請手續、要求公司章程須翻譯成中文、又要求大使館認證等等,手續之繁複,恐怕會讓多數外資為之卻步。
當然我不是指台灣沒有改革的誠意,只是有誠意的政策往往會被官僚系統給折磨得不成原形。台灣的民主進展十分快速,但民主的基因並沒有滲透到各個階層,「民主」喊久了,往往會忽略其根本的精神;以民為主,人民要的,就要幫他做到;對大眾有好處的,就要盡力去達成。不論是香港特首董建華,還是台灣的官僚系統,都得要有這種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