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揮別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陰霾之際,多年來被視為政治禁忌的公民投票,也峰迴路轉,在立法院由於泛藍政治勢力的態度丕變,列為立法院臨時會的優先議題之一。
公民投票成為政治顯學,其轉變主要當然是政黨的選舉考量,而基本的動力則是沛然莫可阻撓的直接民主趨勢。台灣自一九九六年總統直選之後,政治發展進入嶄新階段,二○○○年的政黨輪替是邁向民主鞏固的重要里程碑,公民投票若能實現,將把民主進程推向另一重要境界。
公民投票做為直接民主的具體實踐,原係憲法保障的人民基本權利,但是在政治威權時代,這樣的基本權益遭到剝奪。政治不民主的台灣,人民不但無權直接選舉總統,普選產生的立法委員無以改變當時「法統」充斥的國會,即使明載憲法的創制複決直接民主,亦遭到刻意抹殺。如今台灣所需鞏固的民主課題之一,便是把這些原屬人民的基本權利,直接而不打折扣地交還於民。
民主台灣朝直接民主推進,當然也是針對代議民主的諸多欠缺,尋求補救之道。從歷史看,代議政治所根植的假設,即公眾的教育、所得水準均不足以明智地形成公共決策,此在十九世紀容或尚有若干現實基礎,卻絕對不合今日台灣現狀。
就實務言,透過數年一次選舉產生代議士,並非準確而有效表達民意的可靠方式,有如台灣立委、議員等不少民代近年所顯示的行徑,其腐化妄為而在民調中屢被指為社會亂源,實已嚴重悖離選民付託;民意代表而乖離民意,實為代議政治最大的諷刺,公民投票正是矯治偏失、直接表達民意的有效方式。
公民投票儘管是新世紀民主必由之徑,台灣畢竟尚屬年輕的民主社會,有關公投的種種,尚須取法先進國家經驗,周詳規畫,理性討論,凝聚共識,務使公投得以確實反映民之所欲,民主因之益形鞏固。
這方面,包括立委蔡同榮等各種版本草案已經提出,先進國家的經驗也顯示從地方建設的具體小問題,到加入聯合國等重大抉擇,均可列入公共議題,而且經由這種程序,一般公民的政治參與及責任意識,均可明顯提升。不過,此一有關公投制度的討論及建立,由於立法院臨時會只短短數日,實非適合的場所,而應於正式會期認真理性思辨。
立法院臨時會所應著力的,其實是財經六法的審議,特別是其中金融重建、金融監理及農業金融的三項法案,其能否盡速完成立法,並付諸實施,不但是金融改革的指標,且為各方矚目的焦點。最近從國內金融及工商產業界,到台北美僑商會、國際知名投資銀行、財經雜誌,都把金融法案的通過執行,視為台灣金融改革的試金石,這些法案因而攸關國家競爭力及國際信用評等至巨。
金融改革不僅必要,時間上也有其急迫性,是「今天不做,明天後悔」的工作,拖延只有增加往後處理的代價,中興銀行即為其例。同時,下半年台灣正逐漸進入總統大選的政治熱季,在此之前把包括財經六法在內的金融改革法案透過理性、專業、務實的討論促其實現,亦為最佳時機。此外,台灣金融市場最近漸趨活絡,如有實質金融改革激勵,亦可有助突破信用緊縮,進而提振整體經濟。
這些金融及財經法案迄今在立法院所遭到的阻力,絕大部分均屬部分利益者的杯葛,其所提的技術質疑亦大致出自泛政治的考量,而且無視於國內外要求相關財經法案立法「愈快愈好」,甚至「飛躍式修法」的普遍期盼。
代議士與廣大民意脫節,正凸顯了以直接民主匡正代議政治的必要性;而臨時會的成敗,只是立委諸公證明其是否稱職的一次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