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憲紀念日,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會長在總統府提出報告,指出當前的國家與媒體關係,至為緊張。這個說法很對,但任何人只要比較近兩年多來引發爭議的《新新聞》或《壹週刊》事件,應當就能立即察覺,聯合報與台灣日報等報紙的言論,簡直就是南轅北轍,兩者的政治立場都很鮮明,並且各有用心,想要以對立或支持當政者的色彩,作為鞏固及擴張報紙銷量的憑藉。
根據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特區政府必須在「適當的時候」自行立法,禁止任何背叛、分裂、煽動、叛亂、顛覆國家的行為,也必須立法禁止外國政治組織在香港進行政治活動,也得禁止香港政治組織與外國政治組織聯繫。
今年入秋後,特首董建華認定適當的時候已經到了,於是提出了措詞含糊的草案,並在上周,也就是耶誕節前夕完成對外的意見諮詢程序。在過去三個月的諮議期間,香港為此而沸沸揚揚,反對與擁護立法者不約而同,紛紛出版摺頁闡述想法並展開論辯,不僅於此,雙方也競相走向街頭,表達各自的強烈意見。許多歐美國家的政府也沒有閒著,他們的行政、立法部門及報紙社論也多少都發表了談話,不畏「干涉」內政之譏,認為二十三條的立法很有可能造成新聞界及社會的寒蟬效應,是傳播權保障的一大倒退。
相對之下,我們實在是平靜、冷靜、冷感、冷漠地出奇。官方最高層次的反應,好像是來自陸委會的聯絡處長陳崇弘,但不僅只是轉述該會諮詢委員的看法,而且內容也停留在要「多多宣傳,讓台灣了解港人對一國兩制的憂心」。各家媒體的報導是零星的,大多集中在二十三條諮詢期滿前七天,而報導的態度則是有些事不關己的,最多是語帶同情的。至於評論,則最嚴厲的看法不來自任何一篇社論,而是言論版的外來稿件,指「中方對統一台灣已經樂觀到足以考慮逐漸讓這個櫥窗熄燈也無妨的地步了」。
這究竟是什麼道理?是「人窮志短」,兩年多的經濟衰退使台灣政府失去了不卑不亢的發言勇氣?或甚至是政府竟然暗中也在想像有朝一日亦得如此立法?是主張統一的媒體竟然首肯這種倒退的立法?是主張獨立的媒體心地褊狹,不敢也不願意支持港人亦當享有的這個具有普世價值的傳播人權?是台人籠罩在統獨焦慮長久之後,致使政府及媒體已陷入了進退失據的困境?
二十三條並非事不關己,台灣尤其沒有隔岸觀火的本錢。如果不亡羊補牢,日後回想而有兔死狐悲的感覺,可就太過諷刺。政府及媒體現在就得立刻培養關心與移情的能力,深思「一個人的不自由,就是所有人的不自由」之道理。港人設立而專供海外連署的全球反對二十三條網站,七成以上的連署者是台灣住民,人民有此意願與能力,政府與媒體難道會沒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