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雲林縣斗六市的英泉食品公司,因為積欠一億九千多萬元營業稅及罰鍰長達十一年,雲林縣稅捐處下達四月十日繳清稅款最後通牒,準備處以停業處分;而英泉公司負責人葉賢三、葉莊碧雲,因為向雲林縣政府詐領巨額補償金,從民國八十二年就是調查局通緝在案的逃逸海外重大經濟罪犯。但是,最近從大陸內部新聞發現,英泉集團不但準備斥資十億元人民幣在湖北興建乳牛基地,在北京大學與清華大學的一份「法家拂士法學教研人才獎助計畫」中,遭通緝九年多的葉賢三、葉莊碧雲夫婦,搖身一變成為熱心公益的捐款人,而葉家子媳也在台灣企業界、法界小有名氣。
葉賢三、葉莊碧雲滯美未歸──兒子葉俊麟處理英泉業務
英泉食品公司因為斗六工業區擴編開發案溢領一億八千多萬元的補償費,七十九年,因為前雲林縣長廖泉裕捲入其中,並遭提起公訴,因而成為轟動全台的重大貪瀆案。當時,雲林地方法院以貪瀆、詐欺等罪名,對公司負責人葉賢三、葉莊碧雲夫婦發布通緝。
後來,葉氏夫婦就一直定居在美國,由兒子葉俊麟返台處理英泉公司的業務。而葉俊麟的妻子楊馥華,擁有美國哈佛大學法學碩士、西北大學法學博士的高學歷,目前是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處理國際業務的律師。
經由媳婦楊馥華的牽線,「逍遙法外」、隱匿美國多年的葉賢三、葉莊碧雲夫婦,突然成為兩岸三地發展法學教育的善心捐款人。
原本是台大法律系教授、曾在哈佛法學院擔任客座教授、前年也曾經在北大、清華法學院任教的中研院史語所退休研究員張偉仁,成立了一個「法家拂士法學教研人才獎助計畫」,在港台兩地募集獎助金,包括前法務部次長姜豪、前司法院公關室主任章然、宋楚瑜的律師陳良●、大法官施文森等人,都是捐款人。其中,捐款最多的個人「大戶」,竟然是遭通緝的葉賢三與葉莊碧雲,捐了一百多萬台幣。
其實,翻開英泉公司的司法檔案,不少案子的內容都令人歎為觀止。八十年五月發生的英泉公司向雲林縣政府詐領一億八千萬元補償費的案件,雖然雲林地檢署依法將葉賢三夫婦及當時的雲林縣長廖泉裕提起公訴,後來因為葉賢三逃逸海外,雲林地院一審判決廖泉裕無罪,後來,由於檢察官「放棄上訴」,廖泉裕無罪定讞,這宗判決曾經引起法界廣泛討論,並傳出「檢察長壓迫檢察官不得上訴」的說法。
一億三千萬元匯款──葉俊麟、陳進財各有說詞
另外,英泉案在審理過程中,也發生幾宗「司法黃牛案」,其中尤以曾經入股擔任英泉公司董事的代統企業負責人陳進財,與葉家的糾紛最為複雜,還扯出金額一億三千萬元的「司法黃牛詐騙案」。由於陳進財介紹當時擔任司法院長的林洋港長子林堯嶽給葉俊麟認識,葉俊麟聲稱,為了能否「擺平」父母的官司,還親自往返了幾趟美國洛杉磯與父母討論,並陸續匯款一億三千萬元給陳進財作為「走後門」的費用。
不過,陳進財堅持雙方的資金往來是股權與債權。結果,葉俊麟與陳進財的糾紛,演變成葉俊麟檢舉陳進財涉及司法黃牛案,又衍生出詐欺、誹謗、誣告案複雜的案件,雙方纏訟近十年。
由於陳進財與葉俊麟之間一億三千萬元的糾紛,在八十五年間,陳進財、葉俊麟曾經找了許多地方人士與有力人士出面調解,結果,在嘉義嘉南飯店的談判過程,因為有參與談判者「攜帶槍械」,整個事件又衍生出包括竹聯幫大哥張安樂等人因而被列入治平掃黑對象,後來張安樂等人也被發布通緝,因而長期滯留大陸。
葉家在法院的「戲碼」並沒有因此結束。八十六年間,當時雲林地方法院書記官長兼科長劉鴻成,因為擅自將英泉公司在雲林地方法院執行處總額近兩億元的稅捐執行案件撤回。去年七月,在法務部通過設立行政執行處之後,嘉義行政執行處才發現已經提出退休申請的雲林地方法院刑事科長劉鴻成涉嫌「吃案」,把英泉公司十四件總金額一億九千三百多萬元的欠稅執行案撤回。
為了催收二億元稅款──雲林稅捐處下最後通牒
這起重大司法貪瀆案曝光之後,還有一位雲林地區的立委出面向法院關切,但雲林地院不予理會,強調一切依司法院和台高院指示,只是,堅持不對外透露關切此案的立委是何許人。
因為這起欠稅案的曝光,雲林縣稅捐處最近給了英泉公司最後通牒,要求公司在四月十日前繳交近兩億元的稅款,否則將勒令停業,不過,目前公司登記負責人仍為葉賢三的英泉食品公司,對外表示公司經營權已經由「陳文雄」接手,葉俊麟目前僅是副董事長,愛之味公司旗下子公司||台灣第一生技公司,也取得「英泉」乳製產品商標長期使用權及行銷總代理權。因此,對於「舊業主」所積欠的兩億元稅款,以及雲林縣政府追索十一年前由葉賢三夫婦詐領的一億八千萬元補償金,都與「新業主」無關。
一宗延宕了十一年的重大貪瀆案,演變至今,當事人葉賢三、葉莊碧雲夫婦,已經成為熱心贊助對岸法學教育的大善人,長子葉俊麟與主導的英泉集團,還準備斥資十億元人民幣,在大陸湖北成立乳牛專業區。人生的變化,司法的無能,真是耐人尋味。
法家拂土法學教研人才獎助計畫捐助人及金額
姜 豪 新台幣 5,000元
章 然 新台幣 5,000元
陳伯英 新台幣 15,000元
陳良● 新台幣 15,000元
楊秀儀 新台幣 50,000元
謝靜雯 新台幣 100,000元
楊馥華 新台幣 100,000元
鄭勵堅 新台幣 10,000元
無名氏 新台幣 25,000元
雷文玟 新台幣 50,000元
葉賢三 新台幣 400,000元
葉莊碧雲 新台幣 400,000元
施文森 美 金 500元
劉靜怡 美 金 1,500元
黃佩翰 港 幣 100,000元
莫若志 港 幣 50,000元
無名氏 港 幣 114,400元
喜瑪拉雅研究發展基金會 人民幣 9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