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進入世界貿易組織 (WTO )不到一個月, 從陸委會、新聞局等政府單位到傳播媒體,都在探討:究竟媒體事業應不應該開放外資進入?
只是,特別是就台灣來說,如果將問題倒著問,答案會比較容易逼近:外人為什麼要來投資本地媒體?
電信與有線電視部分已經隨著法案的修改,放得很寬,可達六成。電影部分根本不會有外資想來長期投入,原因很簡單:票房已有九五%以上是好萊塢占有,不投資就大賺其錢,再要投資,資本的邊際生產力不就太低了嗎?音樂市場也是這樣,台資只剩下滾石,其餘早就被五大唱片集團包抄。
無線電視也許仍然是投資對象,一年多以來,據說國民黨掌控的中視已經有大約兩成的股份是間接由海外財團擁有。為什麼是兩成?可能是比照台視開播以來,至今仍有兩成日資所致,也有可能是許多國家對其無線電視的外人持股限制,都有類似額度的門檻(較低者則有葡萄牙的一五%,丹麥與奧地利則是乾脆不准)。
在衛星電視的節目供應商方面,台灣是舉世罕見的開放國家,先前沒有禁止外資,以後若要重新規範,不是不行,但得想好周延的理由。
所以,一路算下來,有些媒體已經很開放,有些是得到國際通例的「保障」而無引進外資的壓力,因此,就只有平面媒體可能得到老外的「青睞」。去年底香港李嘉誠集團購併城邦、商周等出版公司,騷動台北,剛好可以作為旁證。
接下來,台灣日報、新生報、新聞晚報、中華日報、中央日報等小型報紙,聽說外資比本地資本精明,他們肯投資在這些媒體,才怪。中國時報、自由時報與聯合報也許會惹來覬覦,但三報都是家族企業,也各有不同(但真假莫辨)的民族主義作為擁抱對象,如果不是山窮水盡,大概也不可能出讓。
當然,人無千日好,花無百日紅,家族產業如同任何上市公司,無論是出於子孫不肖或經營不善,都不能長保盈泰。前者如一八八一年創辦的洛杉磯時報,雖在一八九八年首次轉手,但接手的人仍是創辦人的女婿 Chandler 家族。惟到了二○○○年三月,時報還是以六十五億美元賣給了芝加哥論壇報集團。
後者的例子,是最能代表英國保守主義神髓的每日電訊報。Berry 於一九二八年一月購買病懨懨的該報,銷量只有七萬份,到了二次大戰之後已達七十五萬份。一九八六年加拿大金融企業家 Black 趁其勞資問題無法妥善處理之際(當時,電訊報銷量仍然是英國另三家晨報的總合),揮軍跨洋而至。
蒐購之後,Black 只讓經營團隊安心了三年多,等到團隊已經把社務拉回正軌,他立刻就撤換總編輯、合併旗下報紙編採及印刷等業務,最後自己進駐,負責督導每日的編採及各種編政事務,標準的兔死狗烹。
如果 Black 的手法是外資慣用的伎倆,那麼, 站在本地媒體人員長期的工作權益(包括編採的自主權限)來看,答案應該很清楚:不歡迎外資進入。而如果進入的外資是指中國大陸的資金,那麼,答案就更清楚:中資如果進入台灣媒體,經濟動機理當遠弱於政治及文化考量,假設如此,編採人員顯然不會有多少自主空間。
至於在沒有直接投資台灣媒體的情況下,中方對於台灣輿情是否就失去了影響力,那又是另一個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