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報導》隨雜誌附贈「 疑似璩美鳳春宮VCD」風波,無疑是部分台灣媒體羶色腥作風的極致展現。《獨家報導》的作法,根本是不當侵犯公眾人物隱私權、利用人性偷窺欲望以獲取最大商業利益,與維護人民知的權利、保障媒體言論自由完全無關,這種不擇手段謀求私利的行徑,簡直比「 狗仔隊」的偷拍還要不堪。
追溯「疑似璩美鳳春宮VCD」的源頭,早在立委選舉期間,《壹週刊 》就曾經根據璩美鳳的手札做成封面故事,但被璩美鳳斥為選戰打擊對手花招,各界討論的焦點,也僅止於璩美鳳對於新竹市長蔡仁堅的「優缺點」描述。不料立委選戰結束後,這項名人緋聞卻以「出口轉內銷」的方式,在香港《東週刊 》大幅報導後,轉回國內引爆。
香港《東週刊 》披露的疑似璩美鳳與有婦之夫做愛鏡頭,國內若干媒體主管也都收到相同影帶,但在一定程度的媒體自律下未予播出,初期只在部分媒體進行「內部上映」,並且成為媒體記者間集體觀看、私下流傳的「公開祕密」。
多位媒體記者透露,經過不斷複製拷貝,這捲疑似璩美鳳春宮錄影帶早已形同盜版光碟般,由新聞界內部大量流向社會各界,最後並在網路上迅速發燒,幾天內就成為網路上的最熱門話題,相關VCD也在網路上炙手可熱,甚至成為盜版光碟市場販售焦點。
照這樣看來,台灣媒體初期雖然善盡社會責任進行自律,卻因為新聞界內部的不斷流傳,終於形成網路世界燎原之火。新聞記者在其中扮演的推波助瀾甚至「幫凶」角色,原本就應該進行檢討,而在《獨家報導 》以「許多人都已看過」為由,附贈春宮VCD後,整個風波的傳播過程就更有可議之處。
《獨家報導 》的隨雜誌附贈VCD,並經電視台新聞跟進報導後,立即洛陽紙貴,在許多販售點都被好奇的民眾搶購一空,到新聞局決定依廣播電視法第二十九條之一規定,對此類未先送審的影音光碟逕行查扣後,才部分遏止了《獨家報導 》的狂賣趨勢。
有趣的是,國內大八開雜誌龍頭《時報周刊 》也在這期大做璩美鳳事件,卻因為沒有附贈春宮VCD,各家超商都還買得到《時報周刊 》,而《獨家報導 》則一本難求。
不論《獨家報導 》舉出多麼冠冕堂皇的理由,宣稱這是對於公眾人物的監督檢驗、維護人民知的權利,都無法掩蓋其藉此大賣雜誌的商業動機。
更何況《獨家報導 》的理由實在非常薄弱,一來,公眾人物也有一定的隱私權,公開附贈偷拍的春宮VCD,在法律、道德上都有很大的瑕疵;二來,「很多人都已看過」並不足以做為公開春宮VCD的充分理由,《獨家報導 》在這方面等於自動放棄社會責任與媒體自律。
儘管公眾人物擁有的隱私權範圍,可能遠比他們想像中的還少,但是,揭發公眾人物私生活敗德行為,基本上仍須符合「與公眾利益相關」的前提,不能無限上綱到完全剝奪公眾人物的隱私權。璩美鳳落選之後,其涉嫌與有婦之夫婚外情影帶的曝光,與公眾利益實在扯不上關係,更談不上維護民眾知的權利,《獨家報導 》的行徑,不過是滿足人性偷窺的欲望而已,又何必拿公眾來掩護媒體惡質競爭下的低俗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