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警界、司法界被視為「頭痛人物」的董念台,不久前開起討債公司,現在,每天接獲的詢問電話超過三百通。這個現象,反映了市場上對於「討債公司」這個扣緊景氣冷熱行業的熱切需求。台灣的債務催收業,近年來確實如雨後春筍,尤其政府開放逾期帳款催收業務之後,目前市場上的討債公司超過兩千家,加上未來行政執行署成立之後,政府機關的稅款及行政裁罰呆帳的催討,都將委託民間執行,這塊大餅已經成為兵家必爭之地。
五大催收公司專收銀行、電信、產險及分期付款債務
不過, 比較正統,並取得美國債權協會 ACA 會員的催收公司,卻是屈指可數。三年多前,從員工十二人的「基礎財務管理公司」,發展到今天成為員工百人的「名豐財務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郁若超表示,目前堪稱台灣「前五大」的催收公司,大多是從事銀行、電信、產物保險及企業分期付款的逾期債款,包括香港商高柏亞洲公司、聯合財信、標準財信、名豐財務管理及香港商寶貿財務管理公司。
名豐財務管理顧問公司的前身是基礎財務管理公司,八十五年十二月剛成立時,主要的債務催收是以國內各大銀行的信用卡及企業分期付款呆帳為主。而這個司的管理階層,幾乎大多數是輔大法律系的同班同學,包括總經理郁若超、副總經理李國彬、律師劉陽明、高志鵬、謝政達、蔡重光以及學弟林世澤。
至於討債公司如何區分出「五大」,郁若超表示,目前在國內,規模至少在一百人以上,而每月回收金額超過四千萬元以上的公司,大概就是高柏、寶貿、聯合、標準及名豐等五家公司。而這五家「同業」,最近為了與新興的「民間私人債務」討債公司有所區隔,並且在未來行政執行署成立之後,因應政府機關大量的欠稅、行政罰款的呆帳委外催收,五家公司的負責人曾經討論組成同業公會,進行業者自律。
重量級地方民代化身幕後老闆
這幾年來,在財政部通過逾期帳款催收得以委外執行之後,包括二十幾家金融機構、保險公司、汽車業者,以及如雨後春筍般興起的大哥大電信業,幾乎都已經制度化地將逾期款項委託民間催收處理,甚至包括勞保局的勞保欠費,也已經委託給民間催討業者執行。
專業的催討公司,在專業技術及催收處理流程上都相當嚴謹。除了總管理處的「電催控管」之外,還有一定比率的外勤查訪人員,並以法務部門作為後盾,由律師研判執行程序。不過,比較按部就班的方式,在當事人置之不理的情況下,還是會由律師透過法院的程序進行訴訟。
在外商公司方面,以多年前進駐台灣的美商鄧白氏徵信公司為例,這家在全球三十八個國家設有分公司,並擁有三百七十多個據點的國際性財務管理及徵信公司,主要業務是負責許多跨國企業的徵信工作,因此鄧白氏建立的全球商業資訊線系統,可以說是「預防重於治療」,即使出現逾期催收,也可以利用這些商業徵信資料庫,提升收帳的效率。不過,像鄧白氏這樣的國際徵信公司,可以說完全不受理私人債務的追討。
由於目前坊間大量成立的討債公司以私人債務追討居多,有些公司則仿照外國的「應收債款收買」業務,當債權人拿著債權憑證找上這一類公司時,通常這一類的催討公司會採取「債權買斷」的方式,以一定比率買下債權,至於公司能要回多少,則是看討債人的「本事」。而地方重量級民代化身討債公司幕後老闆,並結合警察與兄弟共同合作經營的情況,在地方上相當普遍。
董念台的「事業」與受刑人息息相關
至於最近受到媒體關注的再生受刑人服務中心負責人董念台所成立的「再生商業信用服務公司」,又比一般的討債公司更為「另類」,正式的員工除了董念台、律師劉立恩及二、三位行政助理之外,所有的「人力」,都是董念台依照各案需求調兵遣將找來的更生保護受刑人。
董念台因為自己曾經是受刑人,從再生受刑人服務中心、再生花坊到今年五月十二日剛申請核准的「再生商業信用服務公司」,他的「事業」,一直都與受刑人息息相關。由於他的「把戲」很多,因此,從警界、調查局到司法界,所有與受刑人相關的單位,對這位仁兄都相當頭痛。
今年五月二十二日,經濟部核發再生商業信用服務公司的營業執照,短短一個月,就有幾十件案子上門。不過,以董念台這樣的「問題人物」,開幕第一天媒體介紹他開設的討債公司,就在司法界引起相當的關注。檢察官改革協會的網站上就出現「查辦董念台」的聲音。
不過,為了避免「犯錯」,董念台的「合夥人」,畢業於台大法律系,並前往加拿大攻讀財務金融的翰鼎律師事務所負責人劉立恩,就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年僅三十二歲的劉立恩說,他不喜歡作沒有挑戰的工作,但是,國內的民事訴訟程序,對債權人可以說相當的不公平,因此,他並不贊成走法律途徑處理債權債務糾紛。
經濟不景氣討債公司商機無限
劉立恩說,由於再生商務公司負責執行催收業務的人大多是受刑人,因此,這些人的一舉一動都必須更小心。所以,每一次「行動」之前,他會替每一位參與者進行大約兩小時的「法律講習」,並立下切結書,提醒每一位參與債務催討工作的受刑人,必須合乎法律的規範。
「暴力討債」,可以說是上一波治平專案的掃蕩重點,大約有八成以上的治平大哥都是因為暴力討債而起,不過,董念台說,他要讓暴力討債成為一個法律名詞,就像開車闖紅燈一樣,在安全的範圍內,即使闖了紅燈,他願意被開單處罰,但是,台灣的整個債務催收,有太多部分是警察、民代、特權人士介入,尤其債務人結合不肖警察,設局以「暴力討債」將債權人移送法辦,許多債權人不但血本無歸,有的人反而惹了一身官司。
不按牌理出牌的董念台,加上在律師界不喜歡按部就班的劉立恩,兩個人計畫了一陣子,才以慎重的態度成立再生商業信用公司。劉立恩說,一般人以民事訴訟討債,必須花上二、三年才能定讞,而最後拿到的也只是債權憑證,加上許多不肖律師因為職業關係,昧著良心協助債務人脫產,債權人不但要忍受訴訟過程的精神損失,花了大筆訴訟費,最後什麼也要不到。而這樣的債權債務糾紛比比皆是。甚至黑道大哥、警察或民意代表的介入,債務人死賴著不還錢的情況更處處可見。
或許,正統與非正統的討債公司都有存在的必要,早期,一位退休高階警官所開設的討債公司,就曾經在台北市盛極一時,不少龐大的債務糾紛,更是找上民意代表出現協調。有些大哥級的民代,甚至藉機入主債務人公司,一手包辦處理銀行債權與民間債權。不過,可以確定的是,這幾年的地雷股風暴及經濟不景氣,許多中小企業越是生意蕭條,討債公司的生意就越興隆。
而未來,最大的債權人——政府部門的行政執行署成立,龐大的欠稅、交通裁罰、違規處分案件的催收,將是這些「討債公司」最大的商機。初期礙於人力不足,目前,行政部門已著手研究將這些每年超過千億元以上的催收案件,委託民間討債公司來執行。看來,討債公司這一行,生意是愈來愈興隆,商機愈來愈無可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