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這一陣子對李哲朗來說,可說是諸事不順,好不容易處理掉每月虧損近二千萬元的民眾日報後,因民眾日報連續刊登六合彩明牌廣告而再度遭到台中地檢署起訴的妨害秩序案,日前業經台中地院審理終結,李哲朗因被認定為累犯,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先前曾傳聞某陳姓國民黨政要出面為李說項,但法院宣判的刑期仍超過得易科罰金的上限,此次李哲朗除非透過上訴爭取勝訴機會,已無法如同前一次花錢消災免除牢獄之災,走過威權時代的報老闆,如今落得如此尷尬處境,令人不勝唏噓。
對再次因六合彩廣告遭檢察官起訴一事,李哲朗雖一再於法庭上指稱,自八十五年九月六日接任民眾日報董事長兼發行人,除民眾日報外,尚經營南鎮天然氣等十一家公司,無法事必親躬,無從知悉民眾日報刊登六合彩廣告,且對小報夾附於民眾日報之情形,也無從干預,辯稱自己在全案中是不知情的無端受害者。
受理此案的承審法官認為,李哲朗綜理全民眾日報社業務,又曾因民眾日報刊登六合彩明牌廣告遭判刑六個月,如今再度因刊登六合彩明牌廣告遭訴,雖李一再辯稱完全不知情,但顯然有違常理不足採信,而其所作所為,已觸犯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的以文字公然煽惑他人犯罪罪責,因此,認定李哲朗不知警惕悔改,加重其刑處八個月的徒刑。
剛失去家業民眾日報保護傘的庇護,李哲朗馬上又遭宣判處八個月徒刑,相對於昔日雄霸南台灣的意氣風發,如今的李哲朗似乎顯得流年不順,尤其變賣掉長期以來依仗的民眾日報後,面對未來充滿不確定性的上訴官司,李哲朗能否同昔日般運用其黨政關係為其牢獄之災解套,考驗著李哲朗的交遊,也考驗著司法的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