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八月一日,某民調中心公布「二千年總統大選趨勢調查」民調結果,顯示連戰不但其支持度為二九.六%,已超越宋楚瑜的二七.六%,以及陳水扁的一七.七%,而且連戰的當選機會也躍升至四九.六%,遠遠高過宋楚瑜的二○%,以及陳水扁的六.二%。
諺云「橘逾淮則為枳」;在歐美民主先進國家之法政制度、規範及運營,乃至有關之周邊方法、過程及手段,一旦在法政文化開發中或較為落後的國家或社會被移植繼受,通常難於避免會被扭曲、惡用,產生變形變質的不良後果,甚至與原來制度、方法之意義、功能,南轅北轍、背道而馳,產生同語異義之「語戲」(semantic )結果,違害法政文化正常的推展與提升,至深至重,這一、二十年來在台灣移植繼受歐美的民意調查制度,正是一個值得檢討、思考和改進、運營的制度和問題。
本來民主政治之思想與制度,與封建專制之迥然相異,在於「公意政治」之有無;不過,經近代一、二百年來「議會民主政治」之實施,至今已然發現「議會民主政治」即「公意政治」之說法,乃是現代神話,無寧是民主政治的天方夜譚。為了診療議會民主政治之病理病徵,歐美民主先進國家因為倡導,以大眾傳播與教育為第四權,使之超然獨立於行政、立法與司法三權之外,俾能讓大眾媒體之客觀公平之報導,監督批評議會與政府是否尊重民意、實施公意政治;同時,形成建立民意調查之思想、制度與方法,來就各種法政問題,在一定的時間與一定的空間(採樣人數及問題之相關生態環境),調查民意以尋繹民意之所在,藉以補議會已難於代表真正民意之不足。
事實上,在現代世界各民主先進國家,民意調查類多因能迅速而具體地就單一問題,調查分析而顯示真正民意之所在,普遍能受民眾之信賴與服膺,隱然有對種紛爭難解之問題,產生定紛止爭之作用與功能。然而,令人遺憾的,台灣是在言論、出版、集會、結社仍不自由的時代,亦即在一九七九年「高雄美麗島事件」後不久,就引進民意調查,當時是用來調查民意是否「支持政府強烈懲罰美麗島事件叛亂分子」,其結果有九五%民意表示支持,卻在翌年大選中大大的「漏氣」。民調在台灣這種壞的開始,遂使政治文化較低落的台灣,民意調查始終躊躇彳亍,無法走出「民調不確實、不可信」的陰霾。有黨務、新聞行政經驗者之操控,更是病灶之所在。
民調方法必須是嚴謹、超然且科學的。問卷的設計、抽樣的客觀、製作民調及委託實施者的超然無私、調查結果統計的正確真實,特別是社會大眾媒體的超然獨立、不偏不私,都會影響民調的正確性和可信性。只要是嚴謹、超然而科學的民調,即令是由不同委託民調者或不同民調機構,在同時對同一問題所做民調,其結果必定相同或相當接近。可是台灣的民調卻常有不同的人、委託不同的民調機構進行,就會產生一定結果的傾向。一九九七年及翌年縣市長的選舉,因而使依民調分析的專家眼鏡跌落得滿地都是;害蘇貞昌、劉守成、蔡仁堅、張溫鷹、彭百顯、張博雅、蘇嘉全乃至謝長廷,空緊張了一陣子,也嘗到「做民調」的苦頭。
台灣民調變形變質,民眾千萬不要被誑騙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