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許多朋友打電話給我,第一句話還沒說,都是先大笑三分鐘,然後接著就是更好笑的一句話:「哇!名字上頭版頭條耶!」「您紅了!」不知道是誰說過這句話:「在台灣只要連上三天電視,就是一隻狗都會紅」。在七月二十七日檢調單位突擊搜索《今周刊》之後,我終於深切體會出這句話的真義,但是,慢慢冷靜下來檢視省思整件事後,卻怎麼樣也笑不出來了。
截稿前夕的震撼
七月二十七日星期二,是《今周刊》編輯部每周最忙的一天,前一天已經開始部分稿件的截稿作業,當我拖著疲憊的身軀,回到家躺在床上時已經是凌晨三點了,因此當七月二十七日中午十二點四十分左右,調查局十幾位調查員出現在《今周刊》編輯部的辦公室時,我才剛剛掙扎著努力恢復清醒,就接到同事秀珍的電話,壓低的聲音透著緊張與不安:「調查局十幾個人現在在老謝(編按:《今周刊》社長兼發行人謝金河,我們私底下都叫他老謝)的辦公室,他們帶了搜索票,說要找你和總編輯,我們都不知道出了什麼事」。接電話前幾分鐘才剛翻過報紙的我,從當天報紙斗的「交通部官員駱志豪洩密案,洩密內容包括去年華航大園空難黑盒子通話紀錄……」,十幾年的新聞敏感度告訴我,就是這件事了。
打電話叫醒了前一天比我還晚回家的總編輯,頂著剛睡醒的一張臉,匆忙趕到辦公室,在途中又接到秀珍兩通電話,「他們開始翻我們的東西」。有關去年大園空難黑盒子的獨家內幕,編輯部了解內情的人屈指可數,大部分的同事都毫不知情,想像辦公室亂成一團的場面,我心急如焚。
下午一點多趕到辦公室,情況比我想像中好一些,他們陣容浩大如同大軍壓境,但是卻都溫和有禮,讓我稍稍鬆了一口氣。一位應該是調查局高階主管的幹員笑著對我說,「徐小姐,你知道是什麼事嗎?」我回說:「我知道」,他又笑了,露出詭譎的笑容,「我還沒告訴你,你怎麼知道?」我告訴他:「因為我是記者!」
為了保護自己,在搜索的過程中,我們的攝影記者開始拍照,調查員立刻上前制止,場面一時之間有些緊張,小聶的攝影鏡頭被拉掉了,但是他還是非常稱職的拍下了許多歷史鏡頭,包括另一位攝影在暗處拍下了後來我們坐上調查局偵防車的過程,這也是這次檢調搜索四位媒體人士的事件中,唯一留下的影像紀錄;這都歸功於他們平時見慣了推拉衝突、閃躲警衛的大場面,使他們在非常狀態下也能順利達成任務。
折騰了一個多小時,在翻出了許多連我們自己找了許久都找不到的東西後,調查局查扣了去年三月《今周刊》六十七期刊出空難黑盒子前後的文稿存檔和相關帳冊(後來我才知道他們查扣帳冊是要追查這則消息是否涉及金錢交易);接下來,調查員表示要請我和總編輯到調查局走一趟,以證人身分協助調查駱志豪貪瀆案,雖然截稿在即,我手上原本計畫要寫的五千字稿子完全空白,讓我焦慮不止,但是,面對眾多調查員客氣卻堅定的「邀請」,我們似乎沒有太多選擇。這時候,財訊文化事業(《今周刊》是財訊文化事業旗下雜誌)的大家長孫社長出面說,「沒關係,先去忙完這件事,真的來不及如期出刊,我明天登報紙全版廣告」,為了讓我們安心,孫社長還請攝影組組長「榕哥」隨行到調查局,以便「保護」我們,而且隨時能將情況和辦公室聯絡,讓我們吃了一顆定心丸。
我帶了大哥大、錄音機和太陽眼鏡
如果是您突然被約談,您會帶什麼東西呢?以下是我臨時準備的幾件物品:用來對外聯絡的大哥大、用來採訪錄音的錄音機、還有一副太陽眼鏡,因為我這時已經意識到,這件因為偵辦公務員貪瀆而展開的搜索媒體行動,很可能會發展成重大事件(當天晚上就證明了我的這個想法是對的),我可不想在大批攝影機包圍下,像電視上很多人躲避拍照時還得用衣服報紙遮著臉,簡直像個罪犯;根據經驗,如果不想曝光,太陽眼鏡是很好的偽裝。
結果,我帶的這幾件東西都沒有派上多大用場。在偵查過程中,調查員「請」我關掉大哥大,而且堅決不讓我錄下對話內容(以免我一出調查局立刻把錄音帶提供給電視台和廣播電台對外播放),最後,因為我們是直接從地下室坐車走的,眾多堵在調查局門口的攝影機都沒有立即認出我們,也不需要遮掩躲藏。
偵查問案的過程大概從下午三點左右開始到五點半前後,在一個五坪大的小房間裡,翻來覆去問的就是那幾個問題,多少令我感到疲勞:「你認不認識駱志豪?」「你的消息來源是誰?」「你拿到這個獨家消息有沒有花錢?花了多少錢?」「消息來源為什麼把消息給你、不給其他媒體?」「你為什麼把黑盒子資料讓中國時報轉載、而不給其他媒體?其中有沒有涉及金錢交易?」
其中,最主要的兩大關鍵,一個是消息來源,一個是金錢交易。我從問案中逐漸歸納出重點,檢調單位長期懷疑駱志豪涉嫌洩漏販賣公務機密牟利,但是卻苦證據,搜索《今周刊》約談總編輯和我,就是想找出定駱志豪罪名的證據;為了想找出證據,檢調單位甚至放出消息表示,就算是媒體花錢買新聞,也沒有法律上的問題,希望我們鬆口。如果能夠幫忙檢調單位將不法公務員繩之以法,我真的很願意,但是,很不幸的,就我們所為、所知,實在幫不上這個忙,因為我們既不認識駱志豪,也沒有為了獲得空難黑盒子內幕付出任何一毛錢。
葉部長! 不是任何事情都要錢
《今周刊》總編輯蔡致中一直到被約談當天才知道駱志豪這號人物,對此,我稍微比他進入點狀況,在今年年初,在一次朋友聚會和他有過一面之緣,當天只覺得這個人的姓氏滿特別的,現在回想起來當時和大園空難已經事隔快一年了。接下來就是在三月時,因為《今周刊》刊登了一篇立委沈智慧向經濟部要求地方補助款的內幕,駱志豪以經濟部長王志剛祕書的身分來電關切,似乎希望我們能夠刊登澄清稿(就是那種說明某篇文稿內容有些不實之類的更正稿件),不過,於我們手上掌握了確實的文件證明,我們知道報導一點錯也沒有,所以有關所謂的澄清更正,也就不了了之。
這就是我們和駱志豪的一點「淵源」。
做為一個媒體記者,保護消息來源是新聞道德最後的防線,這一點我們是絕對不能透露的,但您如果問我,消息最終來源是不是駱志豪,說老實話,我也不知道,我只能確定一點,我們從來沒有和駱志豪聯繫、接觸過,至少在今年之前,我們沒有人知道有這個人的存在;而至於金錢交易,更是令我瞠目結舌、不知從何答起。
在國外,花錢買新聞或許是常有的事,但是在台灣並不常見,就我來說,新聞工作不只是份職業,更是實現肯定自我價值的舞台,花錢買新聞這種沒有品味的,我是絕對不會做的。以長期刊登政商內幕聞名的《財訊》月刊和年齡才兩歲多的《今周刊》來說,也從來沒有花過一毛錢買任何新聞。獨家內幕的來源很廣,膽子小一點的用匿名信寄資料或是打電話,膽子大一點的親自和我們見面,還人豁出去的乾脆現身說法,他們幾乎沒有人是為了錢,有人是基於朋友情誼間對我們的信賴,大部分人則是基於義憤、為了出一口氣。
小老百姓被錯疑該向誰求援?
「為什麼像黑盒子這麼重要的新聞不需要花錢?」調查員不斷問我這個問題;針對這個問題,我想向調查局的大家長||法務部葉金鳳部長非常認真地說幾句話:不是任何事情都要錢。尼采說上帝已死,向上帝發誓可能不見得每個人都相信,在這裡,我向華航大園空難罹難的二○二條無辜的人命發誓,《今周刊》刊登空難黑盒子真的沒有花任何一毛錢!葉部長,如果大批調查員花了一年多的時間監聽駱志豪,一年後出動大隊人馬到《今周刊》搜索約談,卻連這個最簡單的事實前提都搞不清楚,這樣的辦案方式浪費了多少納稅人民的公帑?無端牽連了多少奉公守法、毫無過錯的人民?打擊了多少兢兢業業的新聞工作者?
葉部長,《今周刊》克盡新聞媒體求真求實的精神,在各方翹首期盼空難真相之際刊出黑盒子紀錄,請您告訴我,我們做錯了什麼?如果對發掘新聞真相的努力與堅持,卻是換來政府司法部門空前的大舉搜索與約談,請您告訴我,未來我要靠什麼繼續下去、而不必擔心有一天我會再度因為某則新聞而被搜索約談?
葉部長,您說這次辦案的對象並不是媒體,也沒有傷害新聞自由,希望大家不要泛政治化。我們就事論事不會泛政治化,因為我們最怕的就是,連空難黑盒子紀錄這麼單純的空安資料,都可能被泛政治化和洩漏國家機密畫上等號,焦點被模糊了以後,任何癥結深入的探討都成了不可能;至於新聞自由,作為媒體不是在爭取自身的採訪權利,而是在爭取廣大社會大眾知的權利,所以新聞自由一向是一個國家民主化的重要指標,但是,您知不知道,這次毫無具體證據、就對媒體進行名為證人實為涉案人的辦案方式,已經嚴重傷害了新聞自由。
葉部長,如果連素有無冕王之稱的媒體,都會因為子虛烏有的原因被懷疑而遭到完全無法理解的對待,那麼一般的社會大眾又該怎麼自處?因為懷疑《今周刊》涉及以金錢購買空難黑盒子消息,就大軍開拔到《今周刊》搜索,這和懷疑某人違法就到他家搜索有什麼差別?如果他也和《今周刊》一樣被錯疑,小老百姓沒有媒體力量可以反擊,沒有新聞自由的大纛可以遮蔽,他能做什麼保護自己?他又能夠向誰求援?
我沒有任何被監聽的理由與價值
這次「七二七」搜索約談事件暴露的另外一個課題,是令人心驚的浮濫監聽現象。在被約談的過程中,我非常意外地發現,調查局監聽駱志豪的電話已經很久了,至少是在去年二月大園空難以前,至於《今周刊》被意外捲入,則是因為《今周刊》在去年三月八日刊出空難黑盒子的內幕資料。雖然這次被搜索家中及約談的《中國時報》記者陳如嬌以及《工商時報》記者林俊輝,電話都已經長期被監聽,但是,檢調人員只是一再以事後從中華電信調出的通信紀錄,要求我說明:「去年三月五日中午某人呼叫你,你回電話講了三分鐘,講了些什麼?」沒有任何證據顯示我也被監聽(所以,過去常和我通電話的朋友們請不要擔心),因為我實在想不出我有任何被監聽的價值與理由(如果我錯了,葉部長以及檢調人員請一定要告訴我,我不想活得太天真)。
雖然我相信因為我不認識駱志豪,所以我的電話並沒有被監聽,但是監聽的陰影卻如烏雲壓頂;葉部長,您知道這種壓力嗎?葉部長,您能不能告訴我,我和朋友們什麼時候才能夠一拿起電話,不必再用亂開「這裡是調查局北機組」的玩笑、來掩飾內心的不安與憤怒。我從不做違法的事,相信今天也不會再有人說出「心安理得就不怕監聽」這種反智、反進步、反民主的低能言論,葉部長,我現在不是在爭取媒體的新聞自由,我是以一個守法人民的身分在爭取憲法保障我的基本人權,葉部長,請您告訴我,我的請求過分嗎?
最後,我要謝謝我的好朋友們;他們有些人因為是公眾人物,不方便站出來聲援媒體,但是在我最需要友誼關切的時候,他們電話裡適時的幾句問候,讓我知道什麼叫做真正的朋友!
/小檔案/
徐元春小檔案
學歷:台灣大學財務金融系畢業
經歷:工商時報記者、金融組召集人、黨政組召集人、財經組副主任
現職:《今周刊》副總編輯
犯罪前科:無
政黨背景:無
國家認同:愛台灣
抽言
1. 不知道是誰說過這句話:「在台灣只要連上三天電視, 就是一隻狗都會紅」。在七月二十七日檢調單位突擊搜索《今周刊》之後,我終於深切體會出這句話的真義,但是,慢慢冷靜下來檢視省思整件事後,卻怎麼樣也笑不出來了。
2. 如果能夠幫忙檢調單位將不法公務員繩之以法,我真的很願意,但是, 很不幸的,就我們所為、所知,實在幫不上這個忙,因為我們既不認識駱志豪,也沒有為了獲得空難黑盒子內幕付出任何一毛錢。
3. 因為懷疑《今周刊》涉及以金錢購買空難黑盒子消息, 就大軍開拔到《今刊》搜索,這和懷疑某人違法就到他家搜索有什麼差別?如果他也和《今周刊》一樣被錯疑,小老百姓沒有媒體力量可以反擊,沒有新聞自由的大纛可以遮蔽,他能做什麼保護自己?他又能夠向誰求援?
4. 我從不做違法的事, 相信今天也不會再有人說出「心安理得就不怕監聽」這種反智、反進步、反民主的低能言論,葉部長,我現在不是在爭取媒體的新聞自由,我是以一個守法人民的身分在爭取憲法保障我的基本人權,葉部長,請您告訴我,我的請求過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