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有海軍上校尹清楓於民國捌拾貳年拾貳月玖日,在宜蘭縣因公殉命,忠貞為國殊堪旌揚,特頒此狀,永垂式範此狀總統 李登輝 行政院長蕭萬長」
尹清楓在獲頒旌忠狀的肯定後,是否能死後哀榮地入祀忠烈祠、進葬國家示範公墓?軍方由聯勤官員表示「礙難照辦」,因為尹員已經埋葬在岡山私人墓園,遷葬有所不妥;而靈位入祀忠烈祠一節,則因「命案尚未偵結」,所以未克給予這位已獲旌忠狀的軍人得其所歸。
事實上,尹清楓家屬對於死者是否埋骨於五指山軍人公墓,一直意願不高,除了有些青幫老爺子歿後葬埋該處外,據尹家表示:涉嫌謀殺尹清楓的兇手也在身後混跡其間,因此,雖然早在莊銘耀還在海軍總司令任內便已安排,尹清楓的家屬還是婉謝老長官的好意,執意安葬在尹清楓生前成長的岡山故里。至於入祀忠烈祠一節,由總統及閣揆所具名頒發的旌忠狀內,既已明文載陳其「因公殉命忠貞為國……永垂式範」,何以未克入祀忠烈祠呢?
從軍方這種「小動作」顯示:尹清楓的旌忠狀頒布,儘管層峰與國防部長蔣仲苓都樂觀其成,卻仍有一股勢力從中作梗,儼然要造成外界產生「為德不卒」的印象,藉此來激化朝野間的矛盾。其實,單單一紙旌忠狀的頒發,據尹家透露,「有人希望低調處理」,所以雖然早在十月八日頒布,軍方卻遲至十一月二日媒體曝光後的隔一天,亦即時隔二十五天之久,才迫不得已的公開證實尹係「因公死亡」,卻又留下命案未破之前不能入祀忠烈祠敗筆。
何以會有如許暗潮洶湧現象,甚至連偵辦尹案的刑事警察局或宜蘭地檢署都有無力感,主因都是出在軍方的共犯結構作祟所致,試想,單以尹清楓生前在海測船投標過程力主公開標,省下一億六千餘萬元公帑,以及慘遭毒手後法國爆發的「拉法葉艦軍購醜聞弊案,有三億六千萬美元回扣付給台灣」,即可管窺尹清楓命案涉及不法利益的嚴重程度,尹案難解於此,可見一斑,「旌忠狀」果真還其公道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