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同意支付2.718億澳元(約新台幣56.3億元)和解金,在一場集體訴訟中,賠償澳洲的計程車業者與司機,不僅成為全球首例,也是澳洲第5大和解案。
2019年,澳洲「莫里斯.布萊克本律師事務所」(Maurice Blackburn Lawyers)代表逾8000名計程車業者與司機,在維多利亞州最高法院提出集體訴訟。他們指控,Uber於2012年進入該國後,不僅破壞了要求該產業必須領有執照的法律、破壞執照價值,還進一步瓜分獲利。
歷經多年訴訟後,「莫里斯.布萊克本律師事務所」18日宣布,Uber同意支付2.718億澳元達成和解。負責人唐納利(Michael Donelly)表示,Uber多年來「拒絕為他們傷害的人做出正確的事情」,如今終於改變。
SBS、路透等外媒報導,澳洲的計程車執照法規2015年曾經修改,允許Uber在沒有計程車執照的狀況下營運,同時由州政府制定賠償計畫。
Uber則是宣稱從未故意違法,反而從2018年開始,一直在為前述的州級計程車賠償計畫做出貢獻,「有了今天提出的和解案,我們會將這些法律問題好好地留在過去。」
本文授權自ETtoday新聞雲,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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