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周刊1414)
隨著「新冷戰」態勢升高,出口管制成了業者隨時可能誤踩的地雷。而台灣出口廠商以中小企業為主體,未必有資源、能力查核貨品終端流向,如何才能避免意外遭受池魚之殃,成為必備功課。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台北世貿中心某會議室,美國在台協會(AIT)出口管制官林安杰(Ariel Joshua Leinwand)站在投影幕前,不時脫口幾句生澀的中文,引起台下聽眾笑聲連連。
然而對於許多台灣廠商來說,這場由經濟部國貿署主辦的「戰略性高科技貨品出口管制規定宣導會」,討論的卻是一個無法迴避的嚴肅議題。
去年夏天才抵台的林安杰,是美國派駐台灣的首任出口管制官。他直言,這個前所未見的職位任命,反映了台灣在全球供應鏈中的重要性:截至目前,美國在全球各地一共也只派出十一位出口管制官,負責查核美國產品出口後的最終用途和使用者。
同場登台的國貿署官員提及,二二年俄羅斯入侵烏克蘭之後,包括烏克蘭、歐盟在內的許多國家,都曾通過管道關切台灣對俄羅斯的出口情形,希望台灣能和歐美各國採取一致的立場,強化對俄羅斯的管制。
美出口管制分三類 台灣法規參照制定
工研院鑑定案件暴增一年四千件
出口管制為台灣政府和廠商帶來的壓力,也能從這場宣導會略窺一二。
出席宣導會的工研院代表指出,從二四年起,工研院執行的「戰略性高科技貨品鑑定服務」將會開始對廠商收費,原因就是對俄出口管制之後鑑定案件暴增,「原本一年平均只有一千二百件,後來暴增到一年四千件。」
那麼,所謂出口管制,究竟包含了哪些類型?
精熟出口禁令相關法規的安侯法律事務所執行顧問翁士傑解釋,現行和出口管制相關的措施,大致可以分為三大類。首先,是針對個人或公司等實體的制裁。以美國為例,根據《出口管制條例》(EAR),這類制裁包括「特別指定國民和被封鎖人員」(SDN)、「實體清單」(Entity List)以及「未經核實清單」(Unverified List)等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