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中國又是如何做調查?據中國在2005年頒布的「對外貿易壁壘調查規則」,所謂「貿易壁壘」,包括「被調查國的措施違反經濟貿易協定」等。而若調查結果認定存在貿易壁壘,商務部可「進行雙邊磋商」或「啟動多邊爭端解決機制」,另外,則是「採取其他適當措施」。
在啟動調查後的6月中旬,商務部發布公告,表示將邀請包括台灣的商協會和企業在內等利害關係方,「基於自願自主的原則」填答問卷或提交評論意見。
8月17日,在一場例行新聞發布會上,面對中國記者詢問調查進度,商務部發言人束珏婷表示,初步調查顯示,台灣對大陸貿易限制措施,涉嫌違反世貿組織(WTO)「非歧視原則」和「普遍取消數量限制原則」等,且強調台灣禁止進口中國的產品範圍近年來有擴大趨勢,「本次調查涉及產品已從立案時的2455項,調整至目前的2509項。」
隨後記者詢問,如果認定台灣限制措施構成貿易壁壘,對於目前依《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所給予的台灣產品關稅優惠,中國是否將中止或部分中止?束珏婷表示:「商務部將結合貿易壁壘調查情況,依據有關規定研究採取相應的措施。」
「在此時啟動貿易壁壘調查,完全欠缺正當性。」針對商務部在記者會中透露的「初步調查結果」,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於8月19日發布新聞稿強勢回應。經貿辦解釋,中國指控台灣限制其產品進口,肇因於兩岸在2001年及2002年加入WTO時,雙方未就彼此的「貿易體制與措施」協商。再者,儘管中國農工產品對台灣有重大影響,但「我方展現善意,從未使用排除條款,以保留諮商空間,同時還逐步自主開放3952項產品。」
「我方並未違反WTO規範,中方多年來亦從未要求協商,故而在此時啟動貿易壁壘調查,完全欠缺正當性。」經貿辦如此強調。
兩岸隔空交火,我方可謂寸土不讓。但在國內不少學者眼中,這場即將升級的兩岸貿易戰,台灣並不好打。
▲(圖/視覺中國)
台灣沒落實最惠國待遇 恐理虧
陸委會前副主委、政大經濟系兼任教授林祖嘉解釋,WTO最重要的核心精神是「最惠國待遇」,也就是,開放給某國進口的產品,就得同等開放給所有會員國,抑或自一國進口的貨品課多少關稅,其他所有會員國進口同一產品的稅率也要相同。「台灣在對中國貿易上,並沒有落實最惠國待遇。」林祖嘉以「理虧」形容台灣的處境。
那麼,行政院所謂「從未使用排除條款,以保留諮商空間」,又是怎麼一回事?一位熟稔當時兩岸加入WTO談判歷程的學者回憶,2001年前,台灣仍限制逾4成中國貨品來台,「當年,我們意識到一旦兩岸都加入WTO,勢必履行最惠國待遇,考量到(中國產品開放)對國內業者可能的衝擊,原本想要在入WTO案表決前,向WTO總理事會提出『排除條款』。」所謂排除條款,是指排除中國適用最惠國待遇。
然而,如果提出排除條款,當時又可能讓台灣的入會增添變數,「因此,最後決策官員決定不提排除條款。」至於對中國的最惠國待遇,「當時就想說,留待以後再處理吧。」但顯然,20年過去,台灣對中國的「最惠國例外」問題,一直都沒有獲得解決。
根據WTO四年一度的貿易政策檢討(TPR)會議紀錄顯示,中國曾在○六年、亦即台灣入會的4年後,指控台灣對中仍有高達2237項產品禁止進口,當時我方給出的理由是:雙邊未能在WTO架構下進行諮商。至於最近一次的2018年檢討會議,中方再度指控台灣限制2333項中國產品進口,而我方代表這次則未有明確回應。
值得留意的是,並非只有中國對台灣的貿易政策有意見,攤開歷次TPR紀錄可發現,無論是在農產品的高額關稅、進口限制或對農業的補貼,台灣一直是不少會員國議論的焦點,例如澳洲即在2018年的會議紀錄中指出,儘管澳洲政府有留意到台灣在農業的自由化上嘗試有所作為,「但自2014年至今,涉及關稅調整的部分,中華台北方面幾乎沒有任何進展。」
「按照政府的回應說法,因為中國從不跟我們諮商,所以我們並未違反WTO規範。」中華經濟研究院區域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劉大年略感無奈地嘆了一口氣:「但所謂最惠國待遇,不是要和我們諮商、經過我們同意了才可享有。」他舉例,入會談判時,與台灣進行雙邊諮商的只有約30國,「談完後的開放、降稅措施,並非只適用這30國,而是適用於所有國家。」
劉大年指出,中國貿易壁壘調查選在此時發動,固然不排除有影響來年大選的考量,但他認為另一原因在於,「它現在經濟不好,就要開始跟你計較了!」
至少在部分專家學者的眼中,這場已然進入倒數階段的兩岸貿易戰,台灣不易從制度面取得有利位置;而若觀察中國過去對其他國家發動貿易壁壘調查的結果來看,更有「讓大國被迫舉白旗」的前例。○四年,中國曾對日本限制中國紫菜進口發起調查,隨後雙方經過三輪磋商,最終,是以「日方承諾取消進口限制」畫下句點。
三種劇本 最糟台少掉1/3貿易順差
那麼,這次貿易壁壘調查,又將如何演變?《今周刊》彙整專家學者看法,歸納出三種可能進路。第一種可能性,是雙邊後續談判破裂,但中國僅禁止台灣「對等商品」出口到中國,換句話說,就是台灣禁止從中國進口的兩千餘項產品,中國也對等禁止從台灣進口。
「對等報復」的衝擊如何?若根據經濟部日前統計,2022年禁止從中國進口的這2455項產品,去年出口金額為248.5億美元,占台灣總出口的5.2%,其中出口到中國的金額僅有44.3億美元,占台灣對中國出口0.9%,影響似乎相對有限。
第二種貿易壁壘發展的可能路徑,就是曹小衡所稱、中國對台採取「跨項目」制裁;他在稍早的撰文中「提醒」,中國不排除會對台灣仍具競爭優勢的石化、機械、紡織、塑膠製品等啟動制裁。這也貼近於部分國內專家學者最憂心的發展劇本:全面或部分中止ECFA。
「它(中國)可能會從ECFA裡的早收清單(指提早降關稅的商品清單),針對特定產業裡出口量比較大的項目,例如石化、機械、紡織還有運輸等,調整過去給我們的優惠,然後逐步限縮。」現任致理科技大學國際貿易系副教授、專長兩岸經貿研究的張弘遠如此觀察。
根據財政部關務署的資料顯示,自ECFA於2010年上路、貨貿早收關稅自2011年初實施降稅以來,我國早收出口金額多落在180億美元至250億美元之間,高峰時曾占出口中國商品總額的26%,過去兩年略有下降,但占比仍有17至20%。
若進一步看占比最高產業,在總共539項的早收項目中,石化產業占了88項,疫情前的2019年對中出口約93億美元;紡織產業則占了136項,疫前對中出口約12億美元;至於機械產業則為107項,疫情前對中出口達69億美元。這三個產業合計,出口中國金額就約174億美元,占當年台灣對中國整體出口金額的13%。
174億美元的絕對金額看似不高,但熟稔兩岸經貿發展的台經院研究六所所長吳孟道提醒,台灣去年整體對外貿易順差也不過就514億美元,換言之,「如果這174億美元出口受到限制,代表台灣在最糟情況下,可能因此少掉約三分之一的貿易順差!」
事實上,在貿易壁壘調查進行的同時,中國已率先對台灣石化業者開刀。8月14日,商務部發布「關於原產於台灣地區的進口聚碳酸酯反傾銷調查初步裁定的公告」,認定台灣傾銷,並宣告自8月15日起,中國業者若從台化、奇美及其他台灣業者進口聚碳酸酯(以下簡稱PC)產品,須向中國海關提供16.9%至22.4%不等的保證金。
▲「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於今年6月完成首批協定簽署,不少分析認為,這將為未來台灣加入印太經濟架構及CPTPP等國際高標準貿易協定打下堅實基礎。(圖/取自行政院網站)
中國早開刀 對台石化業課重稅
對此高額的保證金,石化公會在回覆本刊時表示,被課徵保證金視同加徵關稅,相較目前台灣主要競爭對手韓國的PC關稅僅有2.5%,「台灣被課徵兩位數的關稅後,將完全沒有競爭力。」
然而,這是否代表中國最終會走向全面中止ECFA?對此,接受本刊訪談的多數專家普遍認為「應不至於走到這一步」。全國工業總會副祕書長邱碧英就表示:「我們都知道,目前(兩岸)相互之間仍有需要(ECFA)。」張弘遠亦認為,ECFA最終的存廢與否,「更多的是政治問題,而非經濟問題。」言下之意,是ECFA一旦廢除,中國長久以來試圖打造的兩岸「非國與國」特殊關係基礎,也就不復存在。
不過,以上提到的情境,都還是建立在雙邊「談判破裂」的前提,還有一種可能,是「台灣做出適度讓步」,決定開放進口此前被禁的中國全部或部分商品。在此情境下,紡織、機械等不少ECFA早收清單業者,或得以鬆一口氣,但另一面首當其衝的,將是原先禁止進口品項占比高達43%的農產品。
影響多大?根據農業部(當時為農委會)四月底做的初步估算,當前管制自中國進口的農產品共計1066項,「經過評估,如果未來開放中國大陸進口,其中可能受影響的品項約有兩百餘項,占目前管制中國大陸農產品項目近3成。」但農業部也以中方調查結果未出爐為由,暫不公開明確品項。
農業部表示,針對開放中國進口可能會有影響的兩百餘項農產品,農業部「將配合各部會與中方進行諮商」,也就是,政府的選項確實包含與中國協商談判並適度開放。劉大年則建議,如果政府最終決定開放中國產品進口,不妨可先從那些台灣沒有生產、或生產比重很低的品項著手,「例如蘋果或小麥,台灣幾乎沒有生產,我們卻不准從中國進口,這就不合理。」
談判與協商的成果,終究仰賴本身的底氣,而在中國持續威逼的同時,另一邊,台灣也正加速敲開另一扇窗。就在商務部嗆聲「初步判定台灣存在貿易壁壘」的這天,其實,台美雙方代表也正在華府進行另一場會議,主題,是「台美二十一世紀貿易倡議」。
台美倡議的誕生,一般認為,是美國總統拜登於2021年10月提出「印度-太平洋經濟架構」(IPEF)下的產物。「當時美國為了擴大IPEF的成員規模,提高較為親中國家加入的可能性,不得不暫緩將台灣納入首波國家名單內。但同時,美國也體認到台灣的重要性,因此單獨拉出一條線……。」台經院院長張建一於日前撰文解釋,「台美二十一世紀貿易倡議」,就是美國刻意為台灣拉出的獨立線頭。
在定位上,台美倡議其實是個「對話架構」,有了對話架構,才能進一步再談能讓業者實質受惠的「貿易協定」;就像正式名稱為《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的ECFA,後續還得再談貨貿、投保協議等。去年6月,台美倡議談判啟動,後續經過多次協商,終於在今年6月誕生了第一批「貿易協定」,並在7月26日獲得立法院無異議通過。
只不過,台美倡議內文並未涉及市場開放,也沒討論關稅、投資、政府採購等,因此在7月立法院審查中,就連執政黨立委都質疑台美倡議「首批協定」的實質好處並不具體。然而,中經院WTO及RTA中心資深副執行長顏慧欣認為,若以戰略意義來看,當台美倡議談判完成,也就等於向世界宣告台灣的法規制度已能符合高標準要求,未來可藉此槓桿,推動與他國進行貿易協商。
貿易新契機 台美協定有隱藏牛肉
此外,顏慧欣觀察,儘管台美倡議的相關貿易協定不談關稅與市場開放,但仍有不少「隱藏牛肉」未被外界充分認識。她舉例,WTO僅規定各國應設置詢問窗口,台美協定進一步規定必須在20日答覆對方問題;又如WTO規定海關應提供進口貨物預先核定機制,這份協定明定應在150日內完成。另外,如適用快速通關的快遞貨物,WTO交給各國定義,台美協定則具體訂出2500美元以下的貨物均適用。
至於第一階段也涉及到的良好法制作業、服務業國內規章、反貪腐等專章部分,顏慧欣表示,很多規則看似理所當然,但以前沒有透過協定白紙黑字落筆,也就不能稱之為「依法行政」。而在台美雙邊「落筆」之後,顏慧欣預期,台美協定對雙方政府,「有強化立法可預測性、提升施政品質的價值。」
顏慧欣進一步指出,台美貿易倡議的另一關鍵意義,在於隨著雙邊貿易合作的持續深化,也有加速台灣出口產品持續分散,解決過於集中中國的問題,這也是台灣反制當前中國制裁的一個未必即時、但中長期卻可能最有效的手段。
有趣的是,在「脫中入美」的腳步上,台灣部分產業早已先行一步,以此次受貿易壁壘調查直接影響的農產品為例,回顧過去10年,在2020年之前的多數時間,台灣農產品出口中國占整體比重大都落在3成上下,約是同期出口美國的3倍水準;然而過去兩年,「中旺美虛」的趨勢已快速翻轉。
在2021年中國對台祭出鳳梨、釋迦等農產品進口禁令的「助力」下,台灣2022年農產品出口中國占比降至21.6%,同年出口美國占比則躍升至17.5%。時序來到今年,截至8月為止,台灣農產品出口美國占比進一步升至18.5%,中國則降至19.3%,外界預期,若此趨勢持續,預料不久後,台灣在出口中美的農產品比重,將迎來數十年未見的「黃金交叉」。
對中貿易「正常化」不能再閃躲
台灣農產品「東進有成」固然令人欣喜,但劉大年提醒,中美之間不必然是一切都得「選邊站」的零和遊戲。言下之意,是台灣政府在與美國談判的同時,也應該利用此次中國發動貿易壁壘調查的契機,加速與中國貿易的「正常化」。
關鍵原因,在於台灣近年念茲在茲的《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去年1月,由中國主導的《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正式上路,15個成員國涵蓋全球三分之一GDP,不得其門而入的台灣,則亟欲加入成員國涵蓋全球約13%GDP的CPTPP。
劉大年觀察,自2021年台灣正式遞出申請加入CPTPP之後,政府一直說自己準備好了,「但官方似乎忽視了一種可能性,那就是兩岸最終都加入CPTPP,畢竟雙方都是APEC會員。」
「那麼,在這種情境下,我們還能對中國有差別待遇嗎?」劉大年感嘆,到時其他CPTPP成員國一定會問類似問題,屆時台灣政府將如何回答?在劉大年眼中,這是在中國貿易壁壘調查衝擊下,台灣政府最迫切須繳交的答卷。
整體而言,台美二十一世紀貿易倡議的「隱藏牛肉」、對開展他國貿易協定的戰略意義,確實具有長遠的正面價值;但學者提醒,一向把台灣問題視為「內政」的中國,這回對台啟動的貿易壁壘調查,卻是透過WTO代表團告知,似乎刻意要在這個平台留下紀錄……。在因應對岸出招衝擊的同時,如何避免這樁貿易戰演變為台灣未來拓展貿易協定的障礙,考驗著政府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