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電子勞資雙方經歷調薪協商後,資方雖然同意4.1%的調薪幅度,但這個數字與工會最初要求的10%相去甚遠,導致工會大為不滿,要求三星會長出面談判,否則將開啟大規模罷工…...
三星電子的勞資調薪協商破局後,獲得抗爭權的三星電子工會積極向三星資方訴求對話,並提及有可能動用罷工權。
5月4日,韓國全國三星電子工會在位於首爾江南區的三星瑞草大樓前召開記者會,工會主張「目前三星資方不法透過勞資協商會來訂定薪資契約,而非透過具有團體交涉權的工會(註1)」,此事頗有非法嫌疑。
三星電子勞資協商會主要是由代表公司的主任委員與代表員工的勞工委員所組成,雙方會就薪資等勞動條件進行協商,三星電子每年會透過勞資協商會來決定調薪率。
三星電子於4月14日的勞資協商會宣佈,經勞資雙方協議後,今年度平均調薪幅度為4.1%(基本調薪2%,額外調薪2.1%)。對此三星工會批評,當初工會要求的調薪幅度為10%,後來工會讓步到6%,但最後三星資方居然只同意4.1%,而且還有程序不法存在的問題。
三星工會表示,三星資方利用勞資協商會無視工會的團體交涉權,「本次三星資方在無透過與工會協商的情況下,逕自公佈最終交涉結果」,工會認為此次不僅調薪幅度偏弱,更大的問題是,資方居然在未邀請工會共同協議的情況下,僅與勞資協商會討論後便定下最終調薪幅度,顯然有不法漠視工會權利之嫌。
三星工會強調:「我們不會認同三星漠視工會權利!往後為開拓一個能與資方對話的平台,我們將與所有工會一同進行鬥爭!」
三星工會在4月21日宣佈與三星資方的協商破局後,便向韓國雇用勞動部中央勞動委員會(簡稱中勞委)申請勞工爭議調解,中勞委受理後曾試圖對勞資雙方進行仲裁,然因雙方立場差距太大而宣佈「調解中止」。
由於調解未果,三星工會透過內部工會成員投票後,目前已獲得合法罷工權。韓國全國三星工會副委員長李賢國(音譯)針對罷工實施的可能性表示:「若能透過罷工來阻止三星資方的惡行,那罷工就勢在必行!我們預計在與一萬名工會成員溝通完畢後,就會正式執行罷工!」
李國賢強調,希望三星資方可以遵守勞動三權(註2),以確保勞方權益。
不過,李國賢同時也表示:「我們還是希望可以對話,罷工實行與否取決於三星高層團隊的態度,我們也誠摯邀請三星集團會長李在鎔與副會長鄭賢豪來與工會對話。」三星電子自1969年創業至今,還未發生過罷工的情況,工會若將罷工付諸實行,那將會是一次歷史性的罷工。
去年三星工會雖然有取得罷工權,但並未付諸行動,當時勞資雙方也是陷於調薪協商失敗的局面,不過三星電子社長慶桂顯有以代表理事的身份出面,並與工會進行了談話。雖然最後協商依然未取得共識,但外界揣測,可能是因為三星資方首次派遣高層與工會對話,算是給足了誠意,因此讓工會未採取罷工行動。
5月4日的由三星工會召開的記者會,是韓國全國三星電子工會最大的一次組織集會,現場參與的工會成員約9千人,佔工會總人數(12萬1千人)的7.4%。
另一方面,三星電子子公司─三星顯示(Samsung Display)已宣佈跟進母公司公佈的4.1%調薪幅度;另一間三星電子子公司─三星電氣則還在協商調薪幅度。不過外界認為,基本上三星的所有子公司都會跟進母公司所制訂的4.1%調薪政策。
註1:韓國工會與勞資協商會都屬於勞資權益協商的組織,但職掌與業務略有出入。工會基本上會優先考慮「工會成員權益」,工會旨在透過與資方的談判中,獲得勞動條件、薪資、職場環境改善等工會成員的權益;勞資協商會則是以「勞資雙方」的立場為準,勞資雙方會各派代表開會協商,藉以促進勞資共同利益的改善。
註2:韓國法律規定勞工團體擁有三項權利,分別為團結權(工會組織自由)、團體交涉權(資方須與工會交涉)、團體行動權(工會的罷工權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