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各國達成了「減量機制」。寇特指出,峰會協議將原訂在二○一五年的《巴黎協定》中,關於將「提交新國家計畫以加速削減碳排」的最晚期限,從二五年提前到二二年。換句話說,年底前,協議的締約國就必須提出新的NDC(國家自主貢獻),「這有望加速(碳排)曲線的下降。」寇特說。
但寇特話鋒一轉,表示時程縱使提前,要達成將全球溫度升幅,在本世紀內控制在攝氏一.五度以內的目標,仍然相當困難。寇特引用英國皇家國際事務研究所的報告指出,即使現行一二○個締約國都提出了新的減碳目標,但距離實現升溫攝氏一.五度的情境,「也不過些微靠近了十五到十七%而已。」言下之意,是未來絕對還需要採取更進一步的行動。
另一個值得留意的進展,是此次將「減少化石燃料使用」寫入了官方文件中。寇特指出,這是締約國協議中,首次提及要逐步擺脫對化石燃料的依賴,算是一個對減碳承諾的「里程碑」。
但寇特又忍不住批評,《格拉斯哥氣候公約》的措辭終究並不嚴厲,僅要求各國減少對煤礦生產與化石燃料的大幅補助。究其原因,寇特觀察,除了多個簽訂《格拉斯哥氣候公約》的已開發國家,表示不希望煤炭與化石燃料徹底退場之外,另一方面,中國、美國、俄羅斯、印度等燃煤大國,亦未簽署除役煤炭的協議,「他們更關切的是,如何減少對煤炭的補助,而非減少對煤炭的投資。」寇特說。
峰會的另一大進展,是要求已開發國家全面兌現其一五年對開發中國家的融資承諾,例如,每年提供一千億美元的氣候資金,甚至要求融資金額應在二五年前翻倍。
不過寇特質疑,會中除了美國、德國等少數國家提出具體的撥款金額,大部分已開發經濟體並未提出明確承諾,況且一五年承諾的資金只有極少一部分到位,「從過去經驗來看,不知道這份承諾最後會有多少可以兌現呢!」
通過國際「碳交易」架構
維穩市場價格、利於再生能源運用
最後一點,也是寇特認為COP26最重要的進展,亦即建立國際「碳交易」架構,具體主張包括確保碳權不會重複計算、規定碳權雙邊貿易不徵稅等。寇特回憶,《巴黎協定》第六條就有提議建立國際碳交易架構,「但當時並未通過,這次在《格拉斯哥氣候公約》總算通過了。」
在初步架構建立後,寇特分析,對全球碳市場有望帶來幾大影響,如碳交易市場價格的穩定,及降低和穩定投資的邊際成本。此外,他預期,在標準化市場機制下,未來受青睞的專案類型,將會集中於碳權相對容易驗證的標的,「如森林、再生能源、土壤碳封存與農業技術等,將成為市場上的主要碳權來源。」寇特指出。
對於這一部分,大師好不容易沒有「打臉」的批評,但當他談及ESG投資浪潮對於降低溫室氣體排放的貢獻時,又是一陣悲觀。「不要奢望ESG能解決氣候變遷的問題。」他說。
「不要奢望」的說法,某種程度是一種愛深責切。寇特解釋,ESG趨勢發展至此,仍有許多自身挑戰待克服,舉例來說,目前有關溫室氣體排放的統計數據仍然相當分歧,缺乏標準化,這導致機構法人一旦要進行跨公司比較時,往往無所適從,「目前許多資訊依舊非常混亂。」
寇特補充,雖然此次COP26亦提到將成立「國際永續發展標準委員會」,目的之一就是建立ESG數據比較的統一基準,且用於提取數據的相關人工智慧和機器學習技術,也正快速發展中,「但未來仍有一段長路要走。」
不要奢望ESG能解決氣候問題的另一原因,寇特指出,是因大多數投資人僅對ESG的「一小部分」感興趣,「特別是有財務影響力的那部分。」他舉例,如果今天有家公司存在氣候風險,相較於採取「全方位」氣候解決方案,「ESG投資人可能僅會要求公司建造一個足以保護公司資產的堤防…,這是一個在經濟上可行的策略,但它並不能拯救世界。」
寇特進一步表示,要解決氣候變遷的挑戰,無法單靠ESG的市場力量,而是需要企業與投資人全面的「資本轉向」,這需要政府政策的引導,以及相關制度的激勵。
說到這裡,他終究也提出了「樂觀版」的期待,「或許ESG即將迎來轉型,從現階段的一.○進一步邁向二.○。」在二.○的ESG浪潮下,政策引導與制度激勵的力度更強,企業在此環節的競爭力差異將更明確,「企業經營者與投資人將漸漸意識到,氣候變遷的挑戰無可迴避,並開始為建構全方面的解決方案共同努力。」寇特說。

氣候行動阻力「民主政治」
成效趨緩難見,各國僅看當下利益
去年底的COP26,美國提出新版的減碳目標,以○五年為基準,將在三○年達到溫室氣體排放減量五○到五二%水準。對此,斯塔文斯也直言,「在現有政策下,美國難以達標。」
為什麼?答案是「民主政治」。「氣候行動與民主政治存在矛盾關係,」斯塔文斯解釋,氣候行動本質上是「付出先於回饋」,他說,「即使全世界從明天開始就能把碳排量減少五%,氣候變遷趨緩的成效,也要二十年後才會顯現,但民主政治怎麼運作的呢?在選舉考量下,政府僅會著重當下利益。」
斯塔文斯說,即使拜登政府關切氣候議題,但要大幅修法實現減碳目標,民意上需要六成以上(六十席)參議院席次支持,「付出與回饋不對稱的運作模式,導致氣候問題已成為民主國家難以解決的挑戰,包含美國、台灣等,只能以折衷方式採取因應行動。」
面對政治現實的超級路障,能怎麼辦?靠市場、靠科技。「除了政府從上而下的措施,市場、科技力量也有助於實踐氣候行動。」斯塔文斯舉例,過去幾年美國碳排量下降,主要起因於大量使用天然氣等替代能源,「但這與公共政策等管制措施無關,」而是因為「水力壓裂」、「水平鑽井」等可大幅降低天然氣開採成本的技術問世,促使天然氣價格下降,取代燃煤成為新電力來源。
「從這個角度來看,政府應該以各種方式,甚至是租稅、補貼誘因等,鼓勵科技發展。」斯塔文斯舉例,像是風電、太陽能、電動車、碳捕捉及儲能等技術,均有助於減少碳排。
除了政治現實外,另一個讓斯塔文斯對於減碳進程不敢樂觀期待的原因,來自於「國際現實」。
斯塔文斯表示,回顧歷史上幾次氣候協議,一九九七年聯合國開會通過《京都議定書》,包含OECD成員國在內,多數已開發國家均出席與會,且各國減碳的進度若未達標,條約中也訂出嚴格的制裁措施,「但,明確訂定制裁的結果,卻是美國拒絕簽署,俄羅斯、加拿大、日本、澳洲等選擇退出。」

傾向支持制定貿易制裁
歐盟已提「碳關稅」、二六年上路
到了一五年的《巴黎協定》,改以「國家自主貢獻」取代強制的減碳目標。但既然是自主,就有淪為口號的可能,「協議簽署國若未實踐減碳目標,其他國可以怎麼做?答案是,什麼都不能做(Nothing)!」斯塔文斯解釋,因為《巴黎協定》並未制定相關制裁措施。
國際公約無法制裁,如何對各國政府施予更具體的減碳壓力?對此,斯塔文斯表示,目前部分政府及多數學術界多傾向支持制定「貿易制裁」(Trade Sanctions),例如,歐盟已提出「碳關稅」,預計二三年試行、二六年上路。依據「碳關稅」的理念,若未來進口到歐盟的商品,出口母國只要在徵收碳稅或減碳議題上行動較不積極,歐盟就可依此課徵碳稅。
斯塔文斯指出,儘管美、中兩大碳排大國,在減碳議題表態上扮演重要角色,但以政策落實情況來看,「歐盟卻是最積極的。」如在建立碳交易平台,歐盟正逐步降低對抵銷機制的依賴,並提高減碳的目標。
此外,俄烏戰爭也激化歐洲能源危機,目前歐盟有四成天然氣、近三成石油進口量來自俄羅斯,俄烏衝突之下,歐盟多國加快能源轉型腳步。三月八日,歐盟委員會發布報告書,目標在三○年擺脫對俄羅斯的能源依賴,並計畫擴大對風電、太陽能、氫能等永續能源的投資;「在可預見的未來裡,歐盟在氣候政策上將扮演重要角色。」斯塔文斯表示。
今年年底,埃及將舉辦下一屆氣候峰會(COP27),斯塔文斯期望去年首發、歐美聯手倡議,並獲百餘國共同簽署的《全球甲烷承諾》(Global Methane Pledge),屆時能有更多進展。他也不諱言,因COP27是非洲主辦,意味著會議主軸,或將環繞非洲或開發中國家關切的議題,例如,金融、損害與賠償(loss and damage issue)等。
言下之意,是這趟全球共同對抗氣候變遷的戰役,儘管已在去年底跨出了一大步,但在各國利益高度分歧之下,在各種政治與國際現實的障礙之下,我們與永續的距離,依舊長路漫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