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羅斯揮軍侵略烏克蘭,讓同樣面對強鄰威脅的台灣人自然而然產生心理投射,反思中國一旦發動戰爭的可能情勢發展,以及美國為首的國際社會,願意提供台灣多大程度的支援?
其實,早在俄羅斯開第一槍前,美國政界就將處理烏克蘭危機的態度,作為拜登政府協防台灣決心的觀察指標之一。二○二一年十二月,白宮國安顧問蘇利文(Jake Sullivan)參加外交政策智庫「美國外交關係協會」(CFR)座談時,甚至面對「今日烏克蘭,是否等於明日台灣」的辛辣提問。
「拜登總統已排除直接出兵烏克蘭……,我們不幫助烏克蘭,該如何解釋我們會準備好幫助台灣?」問答階段開始不久,主持座談的CFR主席哈斯(Richard Haass)率先拋出問題。
蘇利文不願正面接球,但也不忘強調台灣與烏克蘭截然不同的特殊地位,「我認為美國數十年來在維護台海和平穩定上的立場是明確的……,其中《台灣關係法》是一項獨特的工具,我們與其他國家沒有這項工具,和烏克蘭也沒有。」他說。
將台烏畫上等號太草率
台戰略意義較高 但不等於絕對安全
蘇利文口中「獨特工具」的誕生背景,是美國政府於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但美國國會基於「維持西太平洋地區的和平、安全及穩定,並繼續維持美國人民與台灣人民間的商務、文化及其他各種關係,以促進美國外交政策的推行」的需求,而制定《台灣關係法》。
《台灣關係法》第二條,美國對於維護台海和平的政策承諾包括:「決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是基於台灣前途將以和平方式決定的期望」;「任何企圖以非和平方式來決定台灣前途的舉動……,將被視為對西太平洋地區和平及安定的威脅」;「提供防禦性武器給台灣人民」;「維持美國的能力,以抵抗任何訴諸武力、或使用其他高壓手段,而危及台灣人民安全及社會經濟制度的行動。」
為落實政策,法案也在第三條明文規定,美國將使台灣獲得能維持足夠自衛能力的防衛物資及技術服務;美國總統如遇台灣人民安全或社會經濟制度遭受威脅,因而危及美國利益,應迅速通知國會,「依憲法程序,決定美國應付上述危險所應採取的適當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