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預算中心公布「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列出119項施政計畫,國內日益嚴重的超額儲蓄問題,列為該計畫的第一項。該報告指出,去(2017)年我國超額儲蓄率高於日本、德國、南韓、中國大陸與泰國,顯示台灣超額儲蓄問題,比其他國家更為嚴重。
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我國超額儲蓄(備註:計算基礎為本國人的所得GNI)比率與金額,自2015年以來連三年逾14%、約2.5兆元,政府相關部門應提升閒置資金的運用效率,以改善經濟失衡現象。
另根據IMF資料顯示,台灣去年超額儲蓄率高達12.304%(計算基礎為包括本國人與外國人的GDP國內生產毛額,與我國計算的GNI比率不同,與台灣的數據略有差異),高於日本的4.011%、德國8.049%、南韓5.102%、中國大陸1.43%、 泰國10.821%,美國與印度甚至為負值,此數據代表台灣超額儲蓄問題,比亞洲甚至歐洲國家更為嚴重。
該報告表示,以GNI為計算基準,我國在1991年至2000年間,年平均超額儲蓄率約2.73%,但自2001年起,國內投資率不若以往,超額儲蓄率提升至7.49%。
2015年起,因貿易出超擴增至逾2兆元、國內投資率低於21%,使超額儲蓄比率連三年超過14%、金額約2.5兆元,相當於每10元的產出中,約有1.4元儲蓄未被有效運用於資本累積,形同資源閒置,而此閒置資金若未能有效運用,將不利我國經濟持續發展。
立法院預算中心認為,貿易出超擴大,除累積鉅額的外匯存底外,也推升超額儲蓄,若無法提升國內投資,恐不利經濟長期穩健發展。我國在1980年代中後期,貿易順差擴大、外匯存底續增,加上對新台幣升值的預期心理,導致熱錢大量流入,國內超額儲蓄遽增,1986年超額儲蓄率達20.12%的新高,民間資金氾濫卻欠缺適當投資管道,所以流向股市與房地產市場,泡沫經濟從此而生。
報告指出,歷經泡沫破滅後,整體社會與經濟體系均付出極大代價,殷鑑不遠、值得政府警惕。目前超額儲蓄率雖然未如當年一樣創新高,但對於相同的總體經濟失衡問題不容輕忽,行政部門應重新檢討影響投資意願等相關政策措施,以提高民間投資意願,導正總體經濟失衡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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