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所做所為,只是希望別人有所回應,無異將自己陷入泥沼。你無法控制別人,而給予別人權力來決定你要不要繼續做好事,簡直太愚蠢。
也是一道詛咒
誰欠你?
我朋友羅汗‧拉吉夫(Rohan Rajiv)在他的部落格上貼了一篇文章:很多人不快樂,是因為覺得世界和別人虧欠了自己。這樣的想法來自以下的人生觀——「我是個好人。我為……做了善事,所以……欠我。」
這樣的人生觀引發某種期盼,導致不可避免的失望。從很多因素來看亦是魯莽之舉,其一就是我們大大高估自己行為的影響力。
徹底了解兩個事實後,心裡就會好過些:
1.別人沒欠你什麼(是的,連一聲謝都不欠)。
2.其實是你虧欠了世界。你佔據了空間(實體和情感的)。你最好表現出美好的一面。
這則貼文內容真是於我心有戚戚焉,而他所說的「別人沒欠你什麼」含意非常深刻,我想要好好分析這句話。
責任不是雙向道
我們做善事,回報恩情。
但是,自覺對人有恩,覺得別人欠我,會把我們為善的能力破壞殆盡。
兩者並無矛盾,而是提供機會讓我們重新定義何謂善事。
如果採取行動時,都期待別人會感激你、改變你的人生,或是有所回應,那就是把自己往失敗推去。因為你遲早(多半很早)會感到失望,接下來該怎麼辦?
如果你的所做所為,只是希望別人有所回應,無異將自己陷入泥沼。你無法控制別人,而給予別人權力來決定你要不要繼續做好事,簡直太愚蠢。
只要事關你的專業,別人都不欠你什麼。
不過,時間會證明,你欠我們大家的可多了。
覺得別人都欠我是有毒的想法
責任是我們做事的一大動力。如果對別人有虧欠,多數人會想要償還。
多數人認為延攬責任是很自然的。只因為我們付出努力或技術或人情,就覺得別人虧欠我們。
所以我們自問;我們欠老師尊重嗎?我們欠配偶忠誠嗎?我們欠國家敬愛嗎?
同時,我們也牢牢記住誰欠我們,欠我們什麼。
如何與別人欠我的感覺共處?當我們縱身跳躍、踏上冒險、為某人做件慷慨的事時,那人又欠我們什麼呢?
顯然不是所有的債都能償還。別人終究會讓我們失望,他們對承諾和責任的詮釋與我們不同。覺得別人欠我,是有害的劇毒。
四種責任
不過,前文的分析有個問題,別人虧欠我們的狀況也真的存在,有時候還欠很多。
想想每人每天都會遇到的四種責任:
社會(或文化)責任
法律責任
道義責任
藝術責任
社會責任:走進圖書館,你就應該要輕聲細語。大聲講話並不違法,但是你會被噓,你欠館內的每位讀者安靜。踏入圖書館的那一刻起,你就同意了這份社會契約。
一整天,我們試著理解並實踐社會責任。我們對陌生人說「謝謝」,對小嬰兒微笑,為身後的人擋住門。即使動機並不強烈,我們還是照做;即使不認為會有回報,我們還是照做。
法律責任:與人簽約。的確,如此一來立約的另一方就欠你。開店。沒錯,從店裡拿東西的人欠你一筆錢。
法律責任已安排妥當,我們不用太擔心。社會也很在乎這些責任,所以都已用白紙黑字記下,並且訂下罰則。
道義責任:這是幾個世代約定俗成的社會責任,例如不要殺害小動物、照顧家庭、幫助無力照料自己的人……我們都同意自己有這些責任,不管是對群體或是對彼此,不是嗎?
一旦有人違反道義責任,就會遭到眾人排斥,還理直氣壯。
藝術責任:這點才是我們真正要討論的。先剝開其他種類的責任,才能接觸到阻力的核心,也就是我們認為他人接觸藝術時該如何表現。
苦練多年,在我們面前獻唱的歌手,我們欠他什麼?在大會上提出嶄新見解的演講者,我們欠他什麼?我們有各種道義與文化的責任,但是眼前的藝術家卻必須表現得好像:
我們什麼都不欠她。
事實上,我們會想給她掌聲,鼓勵她,讓她有動力再表演一次。我們可能會買她的作品、贊助她,或給她喝采。
要是我們真的這樣做,那很好……
但是有創作力的藝術家總是表現得如同觀眾什麼都不欠她,先原諒觀眾,才有自由可以任意發揮。
從另一面來看,也是一樣。創作藝術家必須自覺虧欠觀眾,無以計量。
(本文選自全書,周政池整理)
作者︰賽斯‧高汀
創業家,改變的倡行者,寫過《紫牛》等近20本暢銷書,翻譯成超過25種語言版本,扭轉了人們對行銷、創新及工作的看法。他擁有史丹佛大學企管碩士學位,美國《商業週刊》讚譽他為「資訊時代的終極創業家」。他也是全世界最受歡迎的商業部落格主。造訪www.SethGodin.com網站,點擊他的頭部,就可以進入。
出版:天下文化
書名:有機會,拚就對了!
作者︰賽斯‧高汀
創業家,改變的倡行者,寫過《紫牛》等近20本暢銷書,翻譯成超過25種語言版本,扭轉了人們對行銷、創新及工作的看法。他擁有史丹佛大學企管碩士學位,美國《商業週刊》讚譽他為「資訊時代的終極創業家」。他也是全世界最受歡迎的商業部落格主。造訪www.SethGodin.com網站,點擊他的頭部,就可以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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