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全球化中占有一席之地,經濟體一定要擁有數家國際級企業,企業本身則應透過規模極大化,而非子公司家數極大化,來提高價值。
不少公司都經歷過部門獨立、分割的過程,如宏碁與鴻海,以及其他曾分割的公司,他們多半是業界龍頭。不過這些分割其實都是特殊案例。多數的情況是,擁有較高股價評價的公司,透過購併對手或以籌資成本較低等優勢,而更具競爭力。既然如此,為什麼台灣公司卻三不五時就分割成規模較小的公司呢?一旦分割,他們將削弱在國內市場的規模,更別說要與國際同業競爭了。
企業會動分割念頭有幾個原因。最常見的理由是,若公司不將某事業部分割出去,該事業部的關鍵經理人就會帶著團隊、技術與客戶另起爐灶。華碩當年就是由宏碁的關鍵經理人所成立,進而成為宏碁的主要競爭對手。箇中原因不難了解,每個人都想當頭嘛!
關鍵經理人希望擁有更多權力,包括股權與決策權;但公司若屈服於少數經理人,便會排擠其他員工與股東的權利。當然,要留住員工有更好的法子,如員工分紅配股。但依規定,這些股票不得閉鎖,員工在任何時候離職,都可以保有這些股票。於是公司便不得不採取分割手段,以留住關鍵員工。
公司也可以採取股票選擇權制度,以閉鎖期綁住員工。不過,台灣產業界對選擇權這玩意還不是那麼熟悉。因此效果也還不夠凸顯。
第二個原因,當然是公司想規避投資中國的限制。不少公司將中國業務分割成獨立公司,並在香港掛牌;但香港股市對大型股與小型股的區隔壁壘分明,甚至目前還沒搞清楚要如何有效評估科技產業。因此,就算富士康當年在香港掛牌,被視為一大成功案例,但最近股價表現也落後大盤。如果台灣的投資限制鬆綁,屆時分割高成長的中國業務部門,就不是那麼迫切了。
分割子公司的第三個理由,是因為部分業務在公司內部產生衝突;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品牌與代工間的矛盾。這類公司的分割行動可使子公司保留規模,進而擴大規模,提升價值;不過若將代工的OEM部門,直接賣給另一家OEM廠商,會更有效益。
要在全球化中占有一席之地,任何一個經濟體一定要擁有數家國際級規模的領導型企業。而個別公司多透過規模極大化,而非集團子公司家數極大化,來提高企業價值。換個角度看,關鍵經理人擁有較少比率的大型公司股權,也比持有高比率的小型公司股權,卻得每年為了生存而搏命,要強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