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勞工朋友都希望退休後能領到最高的勞保給付,因此想方設法在職場最後5年內,把勞保投保薪資拉高至最高上限45,800元,並維持5年,以為這樣就能確保日後的退休金無虞,之後就把投資薪資降低,還能省下一筆勞保費。然而,專家指出,這種做法恐怕會讓你損失百萬以上!
近日,勞保勞退達人張秘書在節目中提醒,許多勞工在達成「投保5年最高薪資」後,便選擇將投保薪資降為基本工資,甚至只保部分工時,想節省勞保費用。
然而,這樣的策略可能導致未來請領勞保給付時,金額大幅縮水,為什麽會這樣呢?張秘書用以下2個案例來說明。
案例一:投保最高薪資維持5年後,改為部分工時,猝逝後家屬少領173萬元
勞工阿月在大賣場兼職,並透過職業工會投保。她逐年調薪後,投保薪資最高達45,800元,並維持5年。
但為了節省保費,她在60歲時、年資滿30年,便從職業工會退保,只保部分工時,計劃等到65歲再請領勞保年金月領。
不幸的是,阿月64歲時因肝癌過世,家屬只能選擇一次領、死亡給付或遺屬年金。
1. 勞保一次領
由於勞保「一次領」是取最後3年、36個月的平均投保薪資,原本阿月在4年前有平均投保薪資達45800元,但最後3年的平均投保薪資僅11,100元。
所以現在阿月的家屬只能請領11100元乘以50個基數,得到的金額是55.5萬元。
如果阿月未調降投保薪資,以45,800元計算,家屬可領取229萬元,差額高達173.5萬元!
2. 勞保死亡給付
依規定,勞保的死亡給付是30加5個月,以最後6個月的平均投保薪資來計算。
11100元乘以35個月,阿月家屬僅能領取38.85萬元,比一次領更少。
3. 遺屬年金
以阿月的案例來說,如果家屬符合請領遺屬年金的資格,最划算的就是請領遺屬年金。
因為阿月尚未提出勞保年金給付的請領,所以他的遺屬年金是全額的遺屬年金,計算方式是45800元乘以34年的年資,乘以1.55%,得到遺屬年金月領金額是24137元。
勞保年金月領的平均投保薪資是取最高的60個月不是最後,所以阿月的遺屬年金可以用最高45800元去做請領計算。
但是很可惜,阿月家屬不符合請領勞保遺屬年金資格,因為配偶已經死亡,兩個兒子也已經成年開始工作了。
案例二:阿鑫錯估退休計劃,家屬少領93萬元
另一名勞工阿鑫,勞保年資32年,56歲時選擇從原公司離職,轉到較輕鬆的工作,從投保薪資最高5年的45800元,改成僅以基本工資投保。
60歲時,阿鑫選擇提早月領勞保年金(打8折),但一年後因心肌梗塞過世。
由於阿鑫已經開始請領勞保的年金月領,家屬只能選擇請領差額金或遺屬年金。
但阿鑫的配偶本身也有勞保,已經請領年金,她的月領金額是26000多元,因為兩種年金無法同時請領,必須放棄阿鑫的遺屬年金。
1. 差額金
阿鑫最後三年是以基本工資投保(約25,000元),一次領金額為112.5萬元。
阿鑫已請領年金總額為24.5萬元。
差額金計算:112.5萬 - 24.5萬 = 87.9萬元。
差額金就是年金月領的已請領總額,跟一次領的差額。
當初阿鑫的月領金額是45800元乘以36年的年資,乘以1.55%再打八折乘以80%,得到的月領金額是20445元。
阿鑫已經請領的月領總額是20445元乘以12個月等於245340元。
那麼阿鑫當時退保時,可以請領一次領的金額是多少?
阿鑫最後的三年是用基本工資去投保的,假設三年的平均投保薪資2.5萬元,他可以請領一次領的金額就是2.5萬元乘以45個基數等於112.5萬元。
減掉已經請領的勞保年金月領總額24.5萬元,阿鑫的配偶可以請領到的差額金就是87.9萬元。
如果阿鑫沒調降保費,遺屬可領多少?
如果阿鑫當初不要從最高的45800元,直接降到基本工資去投保,阿鑫的配偶可以請領多少差額金?
阿鑫一次領的金額就會變成45800元乘以45個月等於206.1萬元。
差額金就是206.1萬元減掉24.5萬元 ,等於181.5萬元。
這一來一去之間阿鑫的配偶就少領了93.6萬元(181.5萬元減掉87.9萬元)。
結論:聰明規劃,別讓保費省小錢、退休賠大錢!
張秘書最後提醒,千萬不要為了省保費將你的投保薪資突然間降為基本工資 ,甚至是部分工時。
如果你覺得自己已經有最高5年的45800元,最後就用基本工資,甚至更低去投保就好了,從以上兩個案例,大家可以很清楚的知道,少繳勞保費,看似每月省了一點錢,但真正需要時,領回來的可能少了上百萬!
勞保制度看似簡單,但細節影響深遠。許多勞工只注意到如何省保費,卻沒想過這樣的決定可能讓自己或家人損失上百萬。
提醒所有勞工朋友,千萬不要因小失大,讓自己辛苦繳交的勞保費,最後變成領得最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