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讀通過勞基法修正草案,明定勞雇雙方得協商延後強制退休年齡。勞動部表示,勞工延後退休,雇主仍應持續為其投保勞保,並提撥勞退金。
勞基法第54條第1項第1款規定,勞工非年滿65歲,雇主不得強制其退休。立法意旨是為了保障勞工可持續工作至年滿65歲,在65歲前,雇主不得任意強制勞工退休。
此次修正勞基法第54條,對於勞工年滿65歲退休條文之外,增加「得由勞雇雙方協商延後之」,將勞資協商明文列為法律,一方面鼓勵高齡勞工繼續工作,另一方面保障有意願繼續留在職場的高齡勞工,能有與資方協商的權益。
不過,我國勞工退休年齡偏低,平均僅約62歲。據勞保局統計,請領勞保老年年金的勞工,平均投保年資僅29.72年,低於30年,明顯偏低,代表許多台灣勞工提早退休。
目前勞保老年年金每月平均領取金額約1.88萬元,相較2022年平均月領18294元,有逐步上升趨勢。超過42%退休勞工月領金額超過2萬元,其中6%月領3萬至4萬元,有3964人月領4萬元以上。
勞保老年年金法定請領年齡,今年已調高至64歲,2026年將調高到65歲。若提前退休領老年年金,每提早1年,年金給付減給4%,最多提前5年,減給20%;反之,延後1年可多領4%,最多延後5年,增給20%。
假設一位勞工現年60歲,投保薪資45800元、年資30年,如果到年滿65歲時退休,請領勞保老年年金,每月可領21297元。
如果選擇延後退休,持續加保到70歲才領增額年金,年資將達40年,退休時每月可領到34075元,足足多了12778元。
除了勞保年金每月金額變多之外,延後退休還有其他好處。有些長者退休後無所事事,生活缺乏重心,也缺少人際互動,健康走下坡的速度加快,與其如此,不如繼續在職場發揮所長,還能累積勞保年資領到更多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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