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年金的計算公式有2項攸關領取金額的多寡,一是平均月投保薪資、二是年資。萬一勞工失業,中斷勞保年資,未來老年年金恐大幅縮水。因此,如果遇到中年失業、又還未到領勞保老年給付的退休年齡,有些失業勞工會改繳國民年金,也有些人轉為自營工作者,透過職業工會續繳勞保。
由於勞保為在職保險,如果因失業而透過職業工會投保,卻無實際從事相關工作,會變成「無效投保」,不僅在職業工會加保的年資會被取消,已經繳納的保費也無法退還。
不過,有些情形,即使真的沒工作,也可以續保勞保,包括1、服兵役、因傷病留職停薪、因案停職,2、育嬰留職停薪,3、職災勞工醫療期間退保,4、參加勞保滿15年被裁減資遣或辦理退休的失業勞工。
上述前3種情形都屬於短期特殊狀況,只有第4種情形適用於中年失業的勞工。
勞保局網站說明,失業勞工參加勞保年資合計滿15年以上,離職的原因是因為被裁減資遣、或依服務單位所訂自動退休辦法辦理退休,但年齡或保險年資還不到申請老年給付的條件時,可在被裁減資遣或退休離職的2年內,申請繼續參加勞工保險。
申請續保勞保的方式有3種:
1、由原投保單位辦理續保
2、由代辦團體辦理續保
3、以個人為單位辦理續保
繼續加保者,其投保薪資以被裁減資遣當時之投保薪資為準,不得低於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第1級規定。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80%,其餘20%由政府補助。
需注意的是,若超過2個月未繳保險費,依勞工保險條例第17條第5項規定,以退保論。
本文授權自旺得富,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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