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勞保中斷,收到國民年金繳費單,甚至到後面變成欠費,你該不該繳?
已經改加勞保了,國民年金沒得領?如果一直不繳,配偶居然要繳罰款?
明明都加勞保了,為何一直收到帳單,根本是失業懲罰機制,惡法應該修?
關於國民年金的相關疑問,今天會盡量用淺顯易懂的方式分享。
哪些人要繳國民年金、要繳多少錢?
國民年金從民國97年10月1日開辦到今天為止,即將滿15年的時間。最初開辦目的,是為了照顧弱勢族群,像身心障礙者、無工作者、家庭主婦,在未來65歲之後也能領到基礎的月退,只要沒有參與軍、公、勞、農保制度,年滿25歲到65歲的中華民國國民,政府都會自動幫這些人加入國民年金。
但這項福利政策不會完全由政府買單,否則只會讓投機者擺爛不工作領福利,所以這項政策也明訂了相關繳費標準,繳費的金額也會依據弱勢程度做減免。
民國112年月繳標準費率是1,976元,第一段就是沒有額外減免的民眾費率,個人負擔1,186元、政府負擔790元,適用於沒有任何弱勢相關證明的民眾。
第二段就是輕度弱勢族群的減免費率,個人月繳889元、政府負擔1,087元,適用所得不到年度最低生活費2倍者,以及持有「輕度身心障礙證明」者。
第三段就是中度弱勢族群的減免費率,個人月繳593元、政府負擔1,383元,適用所得不到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以及持有「中度身心障礙證明」者。
第四段就是極度弱勢的完全減免費率,個人完全不用繳、保費全額政府負擔,適用低收入戶,重度身心障礙以上者。
而以上的政府負擔指的是各縣市政府,而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是依據這張表,各縣市標準可能不同,請自行參考。
國民年金滿65歲一個月可以領多少?
講完了上面這些令人燒腦的費率區分,可能大家關心的並不是那些弱勢減免,畢竟弱勢族群可能還有地方社工協助,大多數人關心的應該是開頭那些問題,接下來我會簡稱國民年金叫「國保」。
首先是第一個問題:國保該不該繳?
這其實就是一個繳了划不划算的問題,先給你個結論,不管你國保費率多少,最後在65歲時都會按照年資給付年金,只要國民年金有繳保費,不會領不到。
而國民年金的公式有區分A式跟B式
A式:投保金額 X 投保年資 X 0.65%+3,772元
B式:投保金額X 投保年資 X 1.3%
其實只要25到65歲之間有正職工作,大多情況都不大能領到A式國民年金,所以,我們就以B式來評估划不划算。
以一般沒有其它減免的費率標準來看,月繳1,186元,一年總共繳14,232元,每加保一年的年資,代表月領257元,到了這裡,就是划不划算的計算題了,
月領257元,領一整年總共3,084元,以回本率來看,5年就超過所繳保費,所以不管繳多少,活超過70歲就回本,回本之後就是活得越久領越多的意思。
國民年金不繳會影響勞保嗎?一直不繳,配偶要繳罰款?
而如果只繳一陣子國保就改成加勞保,這些繳過的國保年資也會保留到65歲,未來能領勞保年金,也能領國民年金,這也解答了影片開頭的第二個問題,只要國民年金有繳保費,不會領不到,欠費不繳又想領錢,這是不可能的事。
然而,如果民眾就是不想繳國民年金,一直不繳,未來可能有罰配偶條款?
其實這個條款,政府也有相對的解釋,由於符合加保國民年金資格的當事人,基本上都是以「無業」為認定標準,他們的配偶只要符合「具正當理由」,像是配偶罹患嚴重傷病、或遭受家暴,或是配偶年收入在50萬元以下等等,基本上也不會變成所謂的「罰配偶」。
不過,如果沒有以上這些特殊狀況,還是覺得一個月繳1,186元很貴的話,建議可以在公開平台提出連署修法,也許有機會因此讓國保制度變得更好。
國民年金會破產嗎?
然而以上依然無法解決一些人的疑慮,像是勞保在近十幾年頻頻傳出會破產,國民年金在未來會不會也可能破產?
翻開民國110年的國民年金精算報告,寫到預估在民國138年國保基金用罄,但前提是要「完全不調整現有制度」,精算報告主要只是針對國民年金現況,做一次完整的財務健康評估報告而已,關鍵是政府在未來如何優化調整制度,也要看政府如何讓國民年金長長久久。
總之,破產問題並不像勞保一樣急迫,如果有疑慮,收到帳單也不強迫繳費。
已經改加勞保了,國民年金領得到嗎?欠費不繳會怎樣?
但是,為何國民年金收到帳單不繳費,民眾依然會收到持續寄來欠費通知單?甚至有種催繳「失業懲罰金」的感覺?相信這個問題困擾許多不想繳的民眾。
但如果把現有社會保險全部攤開來看,勞保、軍保、公教人員保險、農保,都是以「職業」做為前提的社會保險,而國民年金只是社會保險的基礎底線,但是,我們必須理解羊毛出在羊身上,收到繳費通知,雖然並沒有強制繳費,堅持不繳的那段期間將沒有任何年資。
以一位從25歲工作到65歲勞工為例,如果他從開始工作到退休都加保勞保,勞保總計會有40年的年資來計算年金,最高可領到每月28,396元勞保年金,但這位勞工在30到35歲間長期失業,勞保就只會剩35年的年資可計算年金,最高只能領每月24,847元勞保年金。
而如果他在30到35歲之間計入國保,在65歲後可月領1,284元國保年金,加上勞保,雙年金共可月領26,131元。
但如果這五年的國保他堅持不想繳費,基本上也視同放棄領國民年金的權利,那五年的空窗年資,就是完全空白,未來也沒有任何方式讓他補回這五年,因為勞保、軍保、公保、農保的規則,就是退保後也無法用補繳來贖回年資。
總之,若放棄國保,那5年就等於0,然而判斷他是否放棄,也需要有依據,這些繳費通知以及10年欠費補繳期限,簡單來說,這個措施在未來就像是「已經通知你了,是你決定放棄的」,畢竟,退休責任並不完全在政府身上,也許這些通知,只是一種責任釐清。
作者簡介_艾倫的理財研究室
艾倫是一位曾在金融業10年的從業人員
2019年考取RFC國際認證財務顧問師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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