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疫後特別條例,編列新台幣70億元預算補助國民年金保險費,補助民眾50%自付金額,只要在2025年10月31日前繳納今年4月到12月的國保保費,一般被保險人每月繳納金額從1186年降至593元,等於每人可獲5337元補助。
自今年1月1日起,國保依法調整保險費率為10%,衛福部表示費率調整後,一般民眾自付保險費從1042元增為1186元,每人每月將多付144元;如果是所得未達2倍標準及輕度身心障礙者將多付107元,而中低收入戶、所得未達1.5倍標準及中度身心障礙者則多付72元。
以每個月保費為新台幣1186元計算,政府補助一半後,只需負擔593元,準時繳費的國保投保人,從4月起至今年底,最高可獲得5337元補助。
2008年10月1日國民年金開辦至今已滿15年,主要針對年滿25、未滿65歲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未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軍保的國人進行納保並按時繳納,但投保國保者多為經濟弱勢,繳費率不高。
被保險人若生育、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或死亡事故、年滿65歲時,就能依規領取相關年金給付,保障本人或遺屬基本經濟生活。
衛福部社會保險司指出,整體國保的收繳率(應繳而有繳交費用者)約為41%,整體國保的繳費率(政府應收費而有收到費用)約57%。
社保司司長商東福表示,今年4月到12月的保險費繳款單將於5月、7月、9月、11月及明年1月底陸續寄發。若在2025年11月1日後才繳費,就會喪失本次疫後保險費補助資格,並依國民年金法規定繳納原本應負擔的保險費。
商東福指出,只有繳納者才能獲補助,民眾若拖過繳費期間,保費就不予補助,盼藉此提高繳費率達50%至55%。
國保保費除了重度身心障礙、低收入戶由政府100%補助外,餘下8成一般民眾則為政府4成、自付6成,283萬名被保險人中,268萬人都需自付2成5至6成保費。
行政院特別預算補助自付金額一半,亦即一般民眾只要付3成、593元保費就能累積國保年資;原本由政府補助7成、5成5的低收入戶和中低收入戶,自付金額則剩下296元與444元。
國民年金欠費不繳沒事? 勞保局3000元逐年累進開罰
根據相關規定,雖然被保險人必須按時繳納保費,才能累積保險年資,但逾期未繳的保險費,超過10年就不用繳。因此造成了民眾領不了給付,但不繳錢也不會強制被罰。
據衛福部統計,截至2021年為止,國民年金平均繳費率僅有55.75%,等於超過4成的國人都不繳費。
自2020年9月起,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每年都會抽查200名欠費60個月以上的民眾,發出催繳通知並開罰3000元。在收到通知後1個月內若仍未繳清,就會被函送強制執行。
隔年若被保險人繼續拖欠,罰金就會再往上疊加3000元累進,最高可罰到1萬5000元。
不繳保費 配偶連坐法扛國民年金「繳納義務」
那你會想,不繳保費會有罰則?或者說政府有規定強迫你繳國民年金嗎?跟健保、勞保不一樣,國民年金不繳,沒有罰則,不會被處罰;但你有結婚的話,另一半就有可能被罰。
因為依照國民年金法第15條第2項規定,配偶需要負連帶繳納保費的責任(就跟銀行借錢的連帶保證人差不多概念),如果欠保費的人不繳,政府可以向配偶請求繳費,而且依照國民年金法第50條第2項 規定,可對配偶開罰。
曾有民眾抱怨,自己每半年都有陸續繳清國民年金欠費,卻依然收到勞保局3000元罰單,一查才發現是他的配偶國民年金逾期未繳。
勞保局也回應,國民年金法的確有規定配偶必須負連帶繳納保險費的義務,如經催繳後仍不繳費者,會處配偶3,000元~15,000元的罰鍰;但若符合年收入低於50萬元、外籍配偶、持有身障手冊或中低收入戶者,檢附證明文件申請就可免除連帶繳納義務及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