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最近再提及勞保年金改革方案,不外乎「多繳、少領或延退」,改革後的勞保老年年金給付一定會少領,勞工相對弱勢,因此在職時,務必為「退休」做準備。
善用法律為自己增加百萬退休金
退休是一輩子的課題,如果年輕時想遠一點、多存一些錢,退休時就不用看別人的臉色過日子,也不會造成家人和社會的負擔。如果我們能在現有的法律基礎上,合法的為自己增加一些退休金,將來退休也才能輕鬆的過生活。
委任經理人應善用勞退舊制
年金改革方案姑且不論最後結果為何,但有一塊區域,年金改革會議從沒有觸及,就是勞退舊制。
在擔任委任經理人之後,如果還有被雇主利用的價值,可商量於退休前轉任普通勞工,合法的A國家的錢。
依公司法委任之經理人及依民法第553條委任有為商號管理事務及為其簽名之權利之經理人,均不屬勞動基準法所稱之勞工,亦不適用勞動基準法。(資料來源:勞動部→業務專區→勞動基準法適用→勞工身分認定→委任經理人是否屬勞動基準法所稱之勞工)
稱經理人者,謂由商號之授權,為其管理事務及簽名之人。前項經理權之授與,得以明示或默示為之。經理權得限於管理商號事務之一部或商號之一分號或數分號。(民法553條)
案例:志明年輕時工作一段時間後,因表現良好,同一公司轉任委任經理人。委任經理人不屬於勞基法的勞工,委任期間退休金由公司另外籌措。
符合勞退舊制請領條件者,如果只工作到階段B,則舊制退休金為72萬元(=36000×10×2)。
但如果想辦法延長至階段C,繼委任經理人之後再加入勞工身分,舊制退休金會變為220萬元(=100000×11×2)。
只要再撐半年多1天,就會增加148萬元(=220-72),很划算,但要雇主幫忙。
有工作事實但無固定雇主,記得要加入職業工會
現在勞工族群工作更迭愈來愈頻繁,也更容易遇到工作機會中斷的情形,而成為勞保的「斷保族」。被轉入國保後,待工作機會出現時,再度加回勞保。
案例:春嬌民國110年51歲(民國59年次),23歲投保勞保到36歲(民國95年),回歸當家庭主婦,至今都是國保身分。
累計勞保年資13年,最高60個月投保薪資已達43,900元;國保年資12年,中間2年年資浪費了,因為國保民國97年10月1日才開辦。
預計65歲退休,並領取退休金。先不考慮勞(就)健保費用的調整。
勞保B式=43900×13×1.55%=8846元(擇優給付);
國保B式=18282×26×1.3%=6179元。
每月可領15,025元(=8846+6179)。
國保每月保費1,042元(=18282×9.5%×60%),總繳金額=1042×12×14=175056元。
勞保為0元。健保以眷屬身分加保,不考慮補充保費,先生志明投保薪資為43,900元。健保每月保費681元(=43900×5.17%×0.3),總繳金額=681×12×14=114408元。
從現在開始到65歲總繳保費為289,464元(=175056+114408)。
情境假設,春嬌民國110年起以投保金額24,000元加入職業工會,持續到65歲退休,每月可領退休金為多少?
勞保B式=43900×27×1.55%=18372元(擇優給付);
國保B式=18282×12×1.3%=2852元。
每月可領21,224元(=18372+2852)。
國保每月保費0元。沒就保,勞保每月保費=24000×10.5%×60%=1512元,總繳保費254,016元(=1512×12×14),健保不考慮補充保費,健保每月保費744元(=24000×5.17%×0.6),總繳金額=744×12×14=124992元。從現在開始到65歲總繳保費為379,008元(=254016+124992)。
情境假設的保費多繳89,544元(=379008-289464),但退休金每月多6,199元(=21224-15025),只要多活14.4個月(=89544/6199)就划算。
超過66歲又3個月後,顯然情境假設的退休金條件好很多。國保是不得已才投保的險種,福利比勞保差很多。
斷保族再次加入勞保,如果是一般公司行號,依法雇主需要為其加保,但如果是有工作事實,卻無固定雇主,則可以透過加入所屬工會的方式,由工會代為投保。
例如擁有人身保險業務員登錄證者可加入壽險工會,或文字工作者可加入藝文創作人員職業工會等等。
中高齡斷保族重回勞保身分時,是勞保局稽核的重點。一定要加入和工作相關的工會,否則被勞保局查到,年資不算且繳的保費也不會退還,將損失慘重。
加入勞保,退休金顯然比國保划算,看公式的係數就可以知道。而且勞保的福利比國保多,雇主也幫勞工負擔大部分的費用。如果有勞動事實,卻又沒有雇主時,一定要加入工會,為自己做打算。
勞工年資之保留
被保險人於轉投軍人保險、公務人員保險或私立學校教職員保險時,不合請領老年給付條件者,其依本條例規定參加勞工保險之年資應予保留,於其年老依法退職時,得依本條例第59條規定標準請領老年給付。(勞保第76條)
案例:志明年輕時工作15年後,轉任軍公教25年。
1. 符合勞保老年給付請領條件時,如果只工作到階段B,則勞保年金給付為8,440元。
勞保B式=36300×15×1.55%=8440元(擇優給付)。
2. 若志明在25年軍公教職業生涯結束後,想辦法延長至階段C,認為還可以工作5年以上,且將投保薪資拉到最高45,800元,則勞保年金給付變為14,198元。
勞保B式=45800×20×1.55%=14198元(擇優給付)。
如果志明65歲退休開始請領勞保年金,活到85歲,會多領1,381,920元(=(14198-8440)×12×20)。再加上軍公教的養老給付和退休金,會有一個財務充足的晚年生活。
作者簡介_吳家揚
台大化學研究所、交大經營管理研究所,雙碩士;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法學院、西雅圖華盛頓大學商學院和中國北京大學產業技術研究院短期進修。
34歲參加經濟部跨領域科技管理專案(MMOT),人生眼界大開。因工作和投資得當,37歲財富自由,42歲從半導體業退休。樂透人生已過10年,跨領域終身學習實踐者,目前致力於投資理財教育推廣,協助中產民眾晉階成為有錢人。
高中時代(1986年)即投入股市,台股資歷35年,對股票投資情有獨鍾且具心得。擁有CFP(國際認證高級理財規劃顧問)、CSIA(證券投資分析人員)、保險、期貨、信託等15張金融保險證照,具銷售台灣任何金融保險商品資格。
本文摘自財經傳訊出版社《最強保險搭配法則:只要活用「社會保險及商業保險」,就能花小錢聰明打造CP值最高的 超級保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