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本文為讀者股素人投稿。
本業是冷凍空調工程技師的股素人,曾在1998年進入股市,當時只會「憑感覺」買賣股票,3年不到即因嚴重虧損套牢而黯然退場。2008年,悟出「買股的3個15準則」與「3個先決條件」的原型理念後,重返股市,從此不再虧損、安穩獲利。股素人每年領穩定股息,現在處於半退休狀態。
「新制勞退基金」自2005年成立以來,共有4個年度(2008、2011、2015及2018年)發生虧損(※詳見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新制勞退基金經營概況),在隔年的3月時,總有勞工「懷疑」自己的帳戶被扣款了,但是,勞保局官員的制式回答總是「勞工提繳的本金不會減少」……真的嗎?
「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會於每年2月底前,通知「勞保局勞工退休基金」前一年度損益,勞保局會於3月底前辦理收益分配。您可親至勞保局總局或各地辦事處,以自然人憑證上勞保局網站,或透過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下載「勞保局行動服務APP」(需先以自然人憑證完成行動裝置的認證),或以勞動保障卡、郵政金融卡(請先至郵局辦理勞保局資料查詢服務之申請手續)至發卡金融機構自動櫃員機(ATM)查詢您分配到的收益。
回顧2019年3月初,勞保局完成「2018年勞退基金運用收益之盈虧分配」,並轉入勞工個人專戶中,個人帳戶收益呈現「負值」,因此,2019年3月上旬,網路上開始傳出「勞退新制平均每人虧損3,700元,要從個人帳戶扣錢」的消息,引發不少勞工上勞保局網站查詢自己的勞退帳戶,確實,2018年每個人帳戶之收益金額均為負值,有人被扣4,000元、9,000元及上萬元不等。
2018年「新制勞退基金」的運用收益:「虧損423.8億元,收益率為-2.07%」,若以約650萬個新制勞工帳戶估算,平均每位(新制)勞工約虧損6,520元;勞保局官員趕緊出面澄清:
勞工退休時所領取的退休金,歷年提繳的「本金不會減少」,而且政府有2年期定存利率的「最低保證收益率」,亦即勞工個人專戶一定會賺錢,個人專戶中雖然是負值,這只是呈現勞退基金當年度運用的收益結果,絕對不會從勞工個人帳戶中扣錢。
然而,事實上真的「本金不會減少」嗎?真的「絕對不會從勞工個人帳戶中扣錢」嗎?勞保局官員的解釋是否避重就輕、玩文字遊戲?
表一是阿美由勞保局網站下載之「個人專戶明細資料表」,由序號18可知,106年之雇提收益41,814元,已轉入帳戶中,使帳戶金額由106年12月(序號17)之累計金額562,958元,增加到604,772元,阿美高興的不得了。
再由序號31可知,107年之雇提收益-12,524元,也已從帳戶中扣除,使帳戶金額由107年12月(序號30)之累計金額646,388元,因為扣掉虧損12,524元,而只剩下633,864元(序號31),阿美心慌慌,深怕如果投資收益率負值居多時,帳戶內的錢豈不被扣光了,怎會如勞保局官員斬釘截鐵的說:「…不會影響勞工退休金權益」?
表一、由勞保局網站列印之阿美的個人專戶明細
加入勞退新制10年的小明,由勞工局網站調閱其退休金個人專戶資料,由表二可看出,在2011年、2015年及2018年,(b)收益金額分別被扣了479元、139元及4,066元,為什麼勞保局官員說的,老是跟勞工們的感受不一樣?
若看表二中的2018年,當年虧損4,066元,因為前8年的累積收益金額已超過4,066元;因此,勞保局官員說「本金不會減少」尚硬拗的過去;但是,再看2010年度本金提繳4,300元,當年收益1元(※剛進公司3個月);2011年本金提繳26,779元,當年虧損479元,所以,2011年本金確確實實地被扣了478元(-479元+1元),而且已於次年3月結帳轉入新制勞工個人帳戶中,怎會如勞保局官員所說:「本金不會減少…絕對不會從勞工個人帳戶扣錢」?
表二、小明之個人勞退帳戶金額(元)
如表一及表二的個人帳戶中,均已結算扣款,使個人帳戶的累計金額減少,而確實已影響勞工退休金權益。問題的癥結點是:「虧損年度的收益,應該以當年度的最低保證收益率計算?還是等退休時再全部以勞保期間之平均『最低保證收益率』來計算」?
由表二之註4的保證收益累積金額11,871元來看,顯然,勞保局是以「等勞工退休時,再全部以每年平均『最低保證收益率』」方式來計算的,亦即當辦理退休時,如果實際收益金額(表二註3)低於保證收益金額(表二註4)時,則勞工退休金讓勞保局玩了3、40年,就只能依「六大行庫二年期定存利率平均」計算之「保證收益率」的紅利而已。
依一般勞工的常識邏輯,既然每年均訂有「保證收益率」(表二(d)),就應逐年計算,亦即在(實際)收益金額(表二(b))為虧損時,則應改以「保證收益率」來計算,才能確保「不會從勞工帳戶內扣錢」。
然而,勞保局對於「最低保證收益率」之說明如表三所示,勞工權益的法條及解釋,均由勞保局說了算,看來,除非交由大法官重新解讀條文,否則唯一可能不扣到勞工帳戶錢的狀況是:「長期三、四十年提繳期間的(實際)收益金額,低於累計之最低保證收益金額」時,即表二註3小於註4金額時,才會有「不會影響勞工退休金權益」的可能;勞保局官員應說清楚、講明白,讓勞工了解「不會扣到錢」的事實真相。
表三、最低保證收益率之勞保局說明
勞工退休基金之運用,政府負有二年期定存之最低收益保證,絕不會損及勞工退休金權益
www.blf.gov.tw 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發布日期:2009/04/03
復查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3條之立法背景,在於保障勞工領取之「歷年」提繳退休金運用之最低收益,並非勞工退休基金年度收益遇有低於保證收益時,即由國庫予以補貼差額,以兼顧國庫負擔及勞工權益之平衡,該條之立法意旨在立法院審查記錄亦已明載。我國資本市場屬淺碟型,基金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34號規定辦理資產評價時,自有產生未實現損失之可能,惟未來並不表示市場價格不會回升,若每年辦理結算,恐生「勞工獲利、全民買單」之不公平情形。
作者簡介_股素人(何宗岳)
美國Memphis大學機械碩士,機械技師及冷凍空調技師高考及格,正職為冷凍空調工程設計與節能改善工作,有8項專利及11本冷凍空調著作,目前已退休轉為(股市理財及時事評論)作家。
2014年起,與卡小孜合著《我用4張表,存股賺1倍》、《股素人、卡小孜的收租股總覽1》、《理科阿伯的存股術(原名:收租股總覽2)》及《拒當下流老人的退休理財計劃》(2020年12月出版)等4本股市理財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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