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延燒,無薪假大潮即將來臨。目前國內百貨公司、航空業、觀光旅行社、交通運輸、飯店業等皆紛紛傳出要放無薪假,勞動部表示,企業若要以減班休息來因應疫情衝擊,務必要與工會、或召開勞資會議協商,最後要實施,則要取得個別勞工協議書,不得片面實施無薪假。
勞動部並指出,企業實施無薪假,一次以三個月為原則;若有延長期間之必要,須重新徵得勞工同意。
勞動部將在3月2日發布無薪假最新統計。這波疫情衝擊來得又兇又猛,很多中小企業突然面臨業務縮減,趕緊實施無薪假。不過,很多企業,如知名女星夫婿開設精品飯店申請無薪假,皆因未備齊勞雇雙方協議書,一度遭地方勞動局打回票。
事實上因應景氣變化,為避免企業直接裁員,因此勞動部允許企業因訂單減少、業務縮減而採行減班休息措施(俗稱無薪假),並於2011年發布「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作為企業實施無薪假之準則。經濟日報整理八個QA,供勞資雙方參考。
問:無薪假實施有前提?有限產業別及實施次數?
答:只要受景氣影響致業務縮減,都可以實施無薪假,不限產業,也不限次數。
不過勞動部發布行政指導建議,企業如確因受景氣因素影響致停工或減產,應優先考量採取減少公司負責人、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高階經理人之福利、分紅等措施;之後再考慮實施無薪假,如此才能說服勞工。
問:雇主可以自己決定實施無薪假?
答:不可,須勞資協商。雇主若要實施無薪假,須與工會協商,或者召開勞資會議進行勞資協商,並且,最後要實施時,須取得個別勞工協議書,亦即個別勞工須簽字同意,才可實施。
要注意的是,所謂雇主實施無薪假要取得勞工同意,係指個別勞工協議書,而非與工會或勞資會議的協議。
問:雇主未取得個別勞工協議書,片面實施無薪假(如把工廠大門關起來)會有什麼後果?
答:勞工可以檢舉,查證屬實,可罰雇主2至100萬元;雇主若未經與勞工協商同意,仍須依約給付工資,不得片面減少工資。
最後,勞工因雇主有違反勞動契約致有損害其權益之虞者,可依《勞動基準法》第14條規定終止勞動契約,並依法請求資遣費。
問:無薪假有實施期間之限制?
答:企業實施無薪假,以不超過3個月為原則。如有延長期間之必要,應重新徵得勞工同意。
企業營運如已恢復正常或勞資雙方合意之實施期間屆滿,應即恢復勞工原有勞動條件。
問:企業實施無薪假,工資如何給予?
答:實施無薪假期,對於按月計酬全時勞工,其每月工資仍不得低於基本工資23,800元。 此規定是為了保障勞工基本生活。
問:實施無薪假要通報?
答:依「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因應事業單位實施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通報及處理注意事項」,實施無薪假企業,無論人數多少,都須確實通報事業單位所在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
問:企業和勞工實施無薪假,政府提供補助?
答:企業實施無薪假期間,可向勞動部申請「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企業辦理訓練課程,可獲得350萬元補助;勞工可獲得每月120小時補助訓練津貼,最高可領到1萬8,960元的訓練津貼,增加勞工在無薪假期間收入。
問:勞工在無薪假期間可以兼職?
答:一般情況下,可以。因為企業實施無薪假,勞工收入減少,為維持家庭生計,勞工可以兼差。惟受禁業條款約束勞工則不可兼差。
※本文由經濟日報網 (https://money.udn.com/money/index) 授權刊載,未經同意禁止轉載。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