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民眾來說,繳納國民年金可享有最快1個月回本、65歲起就能按月準時領錢領一輩子…等好處,但若是由於失業等因素,導致繳不起國保費該怎麼辦呢?對此,勞保局提供3種解決方法給有相關狀況的民眾參考。
勞保局指出,繳納國民年金有3好處,第1,提供生育、身心障礙、老年、遺屬、喪葬5大保障,只要按時繳費,一符合資格就能立即領錢,且給付金額還隨物價指數調漲。
第2,最快1個月賺回本,最慢也只要約4年即回本,若身後留有符合資格的遺屬,還能繼續領遺屬年金;第3,民眾實際上只需繳6成保費,另外4成由政府買單。
但是,有些民眾可能會因為經濟狀況不穩定,繳不起國保費,這時,則有3種方案可供解決。
首先,可以等過一陣子手頭較寬裕時再補繳,且10年內都可計息補繳;再來,欠費總額達3000元以上,加上年度個人綜合年所得合計50萬元以下,就可以向勞保局申請分期繳納。
最後,家庭總收入較低者,也可向戶籍所在地縣市政府或公所申請「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認定,如審核通過,自申請當月起即可少繳一點錢。
「所得未達一定標準」的認定是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民眾若想了解相關資訊,可撥打各縣市政府諮詢專線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