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自2009年上路後,迄今開辦將滿10年,1月底就是首期保費欠繳的「十年大限」,若在期限過後未補繳,過期年資將不得補繳,屆時請領給付時,也不得以A式計算請領,勞保局試算,民眾若有首期欠費紀錄,最大損失金額恐達50萬元以上。
據勞保局統計,所有被保險人中有首期欠費紀錄者高達103萬人,補繳期限為本月31日止,且其中有約8千人為64歲以上,即將有可請領國民年金的資格。
以勞保局試算來說,若投保國保的民眾,從首期繳費至今,最多每月可領4816元,但若民眾未在十年補繳期限前繳納首期欠費,未來僅能請領2377元,相當於每月少領2439元,民眾若在65歲時請領,以台灣平均壽命83歲計算,將會少領52萬6824元。
國民年金老年給付分為A、B兩種計算方式,A式的公式為「(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0.65%)+加計金額」,其中加計金額為3628元,再根據年資往上加,B式則完全以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1.3%,A式標準明顯優於B式,但領取A式者必須符合沒有欠費、且未領其他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資格,因此是否繳清欠費對領取給付權益影響甚大。
以勞保局公布的試算範例來說,假設民眾老張有國保年資5年,又沒有超過10年的欠費,且可擇優領取A式情形計算,老年年金可領到4222元。
另一種情形,若老張在108年2月滿65歲請領老年年金時才去繳費,因97年10月及11月的保費已經超過108年1月31日的繳款期限,將無法補繳,也不能計入保險年資,因首期未繳,老張的保險年資為4年10個月,又因老年年金請領只能以B式計算,相當於每月只能領到1149元,與未欠繳國保保年的請領年金差距甚大。
勞保局表示,這段期間已由各地國民年金服務員訪查,也以多種管道呼籲欠費民眾繳費,若民眾從首期保費迄今都沒邀的話,保費合計約9萬多元,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者可申請分期,最多40期,近日也放寬到65歲以上或重度以上身障者、欠費達3000元者,無論收入多少都可辦理分期,呼籲民眾如期繳費。
▲取自勞保局臉書
▲取自勞保局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