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為 10/1-10/31,納稅義務人除持繳款書至代收金融機構(不含郵局),以現金或票據繳稅或以存款帳戶約定轉帳納稅外,也可透過網路線上繳稅,無須出門也能快速完成!
財政部提供多樣的e化繳稅管道:
一、線上查繳稅: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點選「線上查繳稅及電子傳送服務」,使用工商/金融憑證或輸入「統一編號+車牌號碼」登入查詢並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完成線上繳稅。
二、網路繳稅服務網站:透過行動裝置掃描QR-Code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再選擇以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晶片金融卡線上繳稅。
三、電子支付或行動支付APP繳稅:透過開辦「電子支付帳戶」或「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之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線上繳稅。民眾可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查詢參與繳稅業者。
四、電話語音繳稅:透過電話語音412-1366[電話號碼5碼地區及國內行動電話請加撥02(或04);國外地區請加撥國碼+886-2(或4)],輸入服務代碼166#,再以信用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
財政部再次提醒民眾,以線上方式繳稅者,繳納截止日開放至113年11月3日24時前,113年11月1日至11月3日繳納者,仍屬逾期繳納案件,但不加徵滯納金。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以洽詢繳款書上的聯絡電話或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
另外,112年7月起納稅義務人名下有多台車輛,可於開徵2個月前向車籍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同一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全部車輛的使用牌照稅繳款書(或約定轉帳繳納通知)歸戶。每張歸戶繳款書以5筆車號為限,即1張最多可繳納5台車輛的使用牌照稅,如果有7台車輛,就會收到2張繳款書。
申請方式則分為線上和書面申請,納稅義務人可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線上申請歸戶,或填寫申請書向車籍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並勾選以紙本郵寄或電子郵件傳送歸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