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綜合所得稅申報已在5月1日開跑,還剩下約半個月的時間,你完成報稅了嗎?其實,報稅的眉角還真是不少,什麼方式最適合自己?
有民眾好奇,有小孩的家庭,假如子女在外求學,以下這兩種情況,能否在申報時列舉房屋租金支出?
1、學校註冊時繳交的宿舍費
2、在校外租屋的租金
此外,新婚、離婚或分居該怎麼報稅?父母一方由子女報扶養,另一方怎麼報稅?
2024年所得稅申報時間為5月1日至5月31日,在這段時間裡,民眾可以網路或手機完成所得稅申報,或是親自前往稽徵機關辦理報稅。然而家有子女在外求學,若於112年度學校註冊時所繳交的宿舍費,或在校外租屋支付的租金支出,能在今年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列舉房屋租金支出嗎?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112年度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之房屋租金支出,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之6規定,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在中華民國境內租屋供自住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者,其所支付的租金,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數額以新台幣12萬元為限。
不過,如果已經先申報「購屋借款利息」者,就不能再申請扣除該項目,若同時符合條件,最好先算算哪邊可以扣除比較多,才不會吃虧了。
例如,王先生兒子就讀國內甲大學,112年度註冊繳交宿舍費1.5萬元,未在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項下(每人每年扣除額以2.5萬為限)列報部分,且亦無列報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可憑註冊時所繳交的宿舍費或學費(其中宿舍費金額應明確劃分)收據影本,列報房屋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1.5萬元;若在校外租屋,則請提供租賃契約書及支付租金證明影本作為佐證文件。
新婚、離婚或分居怎麼報稅?
此外,新婚、離婚或分居怎麼報稅?父母一方由子女報扶養,另一方怎麼報稅?
國內綜所稅採取的是「家戶申報制」,財政部指出,結婚後就算同一個申報戶,原則應合併申報,不過有下列例外情況:
- ➊ 結婚或離婚年度,可選擇合併或分開申報。例:112年向戶政事務所辦妥結婚登記,今(113)年5月申報綜所稅時,納稅義務人及配偶可自行決定要合併或分開申報。
- ➋ 一方若符合規定由他人列報 #受扶養親屬,另一方則單獨申報。例:父滿60歲由子女報扶養,母有所得則應單獨申報(適用單身標準扣除額)。
- ➌ 分居若符合法定要件,可各自單獨申報。
財政部提醒,以上如須單獨申報,請刪除配偶欄位的基本資料(➌分居若符合法定要件者,請於「納稅義務人與配偶分居」註記「是」),系統就不會載入配偶的所得及扣除額,以避免重複申報。
特殊情形:分居不符法定要件
此外,分居如不符合法定要件(不包含因工作因素分隔兩地或戶籍地不同等情形),而無法合併申報者,配偶欄位的基本資料仍須填寫,並於「非屬上述民法及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之分居,且無法合併申報者」註記「是」,由國稅局合併計算稅額。
如須申請「分別開單計稅」請另註記,國稅局計算全部應納稅額後,再依納稅義務人與配偶各自應分攤的比例計算個別應納稅額,分別補稅或退稅。
計稅方式:所得可分開計稅
納稅義務人及配偶雙方都有所得時,各類所得可合併或分開計稅(但還是合併申報),計稅方式有5種:全部所得合併計稅、薪資所得分開計稅(細分以納稅義務人或配偶分開計稅)、各類所得分開計稅(細分以納稅義務人或配偶分開計稅),可依所得結構計算並選擇最有利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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